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雁秋、李黎丽、宋醒醒、魏冉冉、董寅申、丁余平、陈文杰、邓亮、刘永虎、陈曦、孙晨琨、张滢、季秋睿、左铭、李抗抗、叶宇航。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总体要求、从业条件、工作要求、技术要求、记录和结论。
本文件适用于建(构)筑物等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不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巡查、检测、建档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07.2 消防词汇 第2 部分:火灾预防
GB 16670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1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219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3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47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44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 5049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877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898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1157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 5125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 51427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GB 55036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 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JGJ 31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66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218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
SH/T 3218 石油化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标准
XF 13 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XF 95 灭火器维修
XF 498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XF 602 干粉灭火装置
XF 834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XF 1149 细水雾灭火装置
DB32/T 4220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2、
GB 25201、
GB 50016、
GB 50084、
GB 50116、
GB 50151、
GB 50219、
GB 50261、
GB 50338、
GB 50347、
GB 50877、
GB 50898、
GB 50974、
GB 51251、
GB 51427、
GB 51309、
XF 95、
DB32/T 422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业主owner
建(构)筑物等的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包括单位或个人。
3.2 使用人user
建(构)筑物等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人,包括单位或个人。
3.3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fire protection technical service providers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
3.4 维护保养maintenance
按规定的周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功能测试,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3.5 维保工程maintenance works
通过合同约定或授权,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建(构)筑物等项目的总称。
3.6 维保单位maintenance units
从事建(构)筑物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或业主、使用人授权的责任部门的总称。
3.7 维修repair
对消防设施存在的故障进行排除,使其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3.8 消防配电(控制)箱(柜)power distribution(control)box for fire protection
通过手动或自动的方式对消防水泵、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各类消防设施进行配电或控制的装置总称。
3.9 技术负责人technical leader
负责对所服务的维保工程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出具的维护保养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维保单位人员。
3.10 项目负责人project leader
专门为所服务的维保工程确定的,负责实施该维保工程的项目管理、消防技术指导和服务质量保障等,对出具的维护保养记录、书面结论等文件负责,且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维保单位人员。
4 总体要求
4.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应以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为目标,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4.2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建设消防设施物联网技术服务平台。
4.3 业主、使用人应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应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及其派驻人员替代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且符合下列规定:
-
定期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巡查、检测、建档、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
-
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
在委托维保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书面记录检查情况。
4.4 业主、使用人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应授权或委托符合下列规定的维保单位:
-
授权符合5.1 规定的责任部门;
-
委托符合5.2 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
委托应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且符合5.2 有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
4.5 受委托的维保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在对维保工程的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协助业主、使用人消除火灾隐患。
4.6 业主、使用人应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
消防电源及供配电设施;
-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
-
干粉灭火系统;
-
水喷雾灭火系统;
-
泡沫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
防烟、排烟系统;
-
防火分隔设施;
-
灭火器及灭火装置。
4.7 维保工程根据建筑类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可分为A、B、C 三类,并应符合表1 的规定。
| 分类 | 工程类型 |
|---|---|
| A 类 |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下列工程: 1)建筑高度超过250 m 的高层公共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超过40 000 ㎡的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场所; 3)民用机场航站楼,二级及以上的城市客运交通枢纽; 4)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0 000 ㎡的商业综合体; 5)特大型展览建筑a、特大型博物馆a、特级体育建筑a、特大型剧场建筑a; 6)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0 000 ㎡的医疗建筑; 7)长度大于5 000 m 的城市交通隧道; 8)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物流建筑a; 9)曾采用消防性能化设计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专家评审的建设项目 |
| B 类 |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下列工程: 1)建筑高度超过100 m 的高层公共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 000 ㎡的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场所; 3)总建筑面积大于15 000㎡的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4)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 000 ㎡的商业综合体; 5)大型展览建筑a、大型博物馆a、甲级体育建筑a、大型剧场建筑a; 6)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 000 ㎡的医疗建筑; 7)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 8)长度大于3 000 m 的城市交通隧道; 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10)石油化工项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工业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 000 ㎡的丙类火灾危险性工业项目 |
| C 类 | 除A 类和B 类以外的其他工程 |
| a 物流建筑、体育建筑、剧场建筑、博物馆建筑、展览建筑的分类按GB 51157、JGJ 31、JGJ 57、JGJ 66、JGJ 218 的规定 执行。 |
|
4.9 当同一建(构)筑物的建筑消防设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维保单位承担时,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功能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
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维护保养,包括其在消防控制室显示和手动控制功能,以及消防联动控制功能的检查和测试,且符合GB 50116 的相关规定;
-
消防控制室的维护保养,以及自动消防系统的整体联动控制功能检查和测试,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的维保单位负责。
4.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应符合GB 50151、GB 50166、GB 50219、GB 50261、GB 50263、GB 50347、GB 50444、GB 50498、GB 50877、GB 50898、GB 50974、GB 51251、GB 51309、GB 51427、GB 55036、GB 55037、XF95 等的规定,且符合下列规定:
-
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外观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存在破损、变形、锈蚀、渗漏、缺失等状态异常情况,可能导致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或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情况加重的,及时采取措施恢复正常;
-
对建筑消防设施线路、管道、阀门及控制阀门的铅封、锁链等进行检查维护,存在破损、松动、锈蚀、渗漏、缺失等情况的,及时采取措施恢复正常;
-
对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标识进行检查维护,存在破损、不齐全、不清晰等情况的,及时进行更换和补齐;
-
按相关标准或产品说明书等规定,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校验;
-
按相关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等规定需要报废,或经检查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备,及时报废和更换。
4.1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可采用物联网技术感知消防设施运行信息,及时处置故障、预警和报警等信息,且符合DB32/T 4220 的规定。
4.12 维保单位开展维护保养工作应包括合同或授权约定、信息公示、技术交底、制定方案、维护保养、应急处置等步骤,且包括但不限于:
-
确定维保工程和维保范围;
-
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或责任书;
-
确定维保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操作人员,并按4.17 的规定进行公示;
-
收集和核查维保工程消防技术资料,并开展技术交底;
-
制定维护保养方案,细化分解年度维护保养任务;
-
实施和完成维护保养任务,并进行记录;
-
建立和管理维保工程档案;
-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并实施应急响应。
4.13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
维保单位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不应少于2 人(含项目负责人1 人),且佩戴标志,便于核查;
-
现场操作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实填写和审核维护保养记录;
-
维保工程所属单位委派相关人员参与和配合现场检查维护,核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并签名;
-
维保单位结束当日维保工作后,应复位测试或维护保养的相关设备,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14 维保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当场修复,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对不能当场修复的采取应急措施;
-
详细记录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将其书面反馈给维保工程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
-
对问题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并配合维保工程所属单位确保闭环管理和具备相关记录;
-
需要临时关闭或停用消防设施时,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并经其确认。
4.15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过程中涉及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16 石油和天然气工程、新能源、火力发电与变电站等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当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时,宜从其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应按SH/T 3218 执行。
4.17 维保工程应在消防控制室或自动消防设施相对集中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维保工程、维保单位、相关人员等信息,并确保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信息和相关证书真实有效。公示牌的内容和式样见附录A。公示牌所公示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维保工程基本信息;
-
维保单位基本信息;
-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操作人员信息及相应资质证书照片;
-
维保单位应急服务电话、服务质量监督电话等;
-
合同期限;
-
维护保养时间。
4.18 维保单位应按附录B 规定的内容和周期,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且符合下列规定:
-
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清洁和保养至少每年一次,并符合7.1 的规定;
-
对消防设施(设备)工作和保护接地检查和接地电阻测试至少每年一次;
-
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有关维护管理和检查的规定,以及产品使用说明的相关要求;
-
石油化工企业消防设施维护内容和周期按SH/T 3218 执行。
5 从业条件
5.1 业主和使用人
5.1.1 业主、使用人自行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业主、使用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与负责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任务授权、双方责任和义务等;
-
明确负责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部门,确定技术负责、项目负责和操作人员,且技术能力符合表2 的规定;
-
质量管理、工作和技术要求、记录和结论等均执行本文件的规定。
| 维保 工程 分类 |
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人员 | ||||||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操作人员 | |||||
| 职业资格证书 | 具备职业资 格人员a数量 人 |
职业资格证书 | 具备职业资 格人员a数量 人 |
从业时间 年 |
具备职业资格 人员a总数量 人 |
中级及以上技 能等级人员 人 |
|
| A 类 | 一级注册消防 工程师 |
≥1 | 一级注册消防工 程师 |
≥1 | ≥3 | ≥12 | ≥6 |
a 具备职业资格人员是指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职业方向宜为消防设施维保操作。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1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1≥1≥1-≥6≥4≥3≥2表2 业主、使用人自行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配备的人员和技术能力 (续)维保工程分类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人员技术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职业资格人员a数量人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职业资格人员a数量人从业时间年操作人员具备职业资格人员a总数量人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人员人5.1.2具备隶属关系的连锁型、集团型企业总部可对所属单位的维保工程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所配备的人员和技术力量,应按所属单位维保工程最高类别对应5.1.1 规定确定,且不应低于B 类,均应为隶属于本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人员。
5.2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5.2 .1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消防技术服务”;
-
企业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记载的面积为准;
-
按相关要求在相关信息系统中如实报备相关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
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设施操作员的任职,以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社保为准,缴纳社保情况以系统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社保中心电子章权益单或有社保中心盖章及单位公章的花名册为准;
-
在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5.2.2 不同类型维保工程应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且符合表3 规定。
| 维保工 程分类 |
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人员 | |||||||||
|---|---|---|---|---|---|---|---|---|---|---|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力量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所维保工程的操 作人员 |
|||||||
| 注册消 防工 程师 人 |
一级注 册消防 工程师 人 |
具备职业 资格人员a 总数量 人 |
中级及以 上技能等 级人员 人 |
职业资格 证书 |
从业 时间 年 |
职业资格 证书 |
从业 时间 年 |
具备职业 资格人员a 数量 人 |
中级及以上 技能等级 人员 人 |
|
| A 类 | ≥3 | ≥2 | ≥12 | ≥6 | 一级注册消 防工程师 |
≥3 | 一级注册消 防工程师 |
≥3 | ≥4 | ≥3 |
a具备职业资格人员是指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职业方向宜为消防设施维保操作。
≥2≥2≥1≥1≥9≥6≥4≥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1-≥3≥1≥2≥1表3 不同类型维保工程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要求 (续)维保工程分类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力量注册消防工程师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具备职业资格人员a总数量人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人员人技术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时间年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时间年负责所维保工程的操作人员具备职业资格人员a数量人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人员人5.2.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所服务维保工程的分类配备相应技术能力人员和数量,且符合下列规定:
-
同一维保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不兼任项目负责人;
-
每个项目负责人同时负责维保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 万㎡(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可按50% 折算),或项目总数不宜超过30 个;
-
项目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具备独立开展合同项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能力。
5.3 维护保养仪器设备
5.3 .1维保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办公、照相、录像等功能设备,以及符合附录C 规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仪器设备,且符合下列规定:
-
消防设施施工单位,以及业主、使用人统一对下属单位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其设备配置执行附录C 有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定;
-
结合维保工程实际状况确定仪器设备选型,鼓励选择技术先进的设备;
-
仪器设备归属维保单位所有,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5.3.2 仪器设备的检定和计量校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8.4.2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
故障基本信息由故障发现人负责填写;
-
维修基本情况由维保单位操作人员负责填写,详细记录故障原因、解决方案、处理结果,且由项目负责人及维保工程所属单位相关人员签字;
-
存在未能按计划修复的,详细描述其原因,并提出相应技术措施或应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2 个工作日内反馈维保工程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
-
故障修复后应由业主或使用人、维保单位等相关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并签署意见。
8.5 结论文件
8.5 .1维保单位应根据每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任务完成情况,形成书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月度报告,式样见附录J,且包括但不限于:
-
月度报告封面;
-
工程基本概况和变更情况;
-
月度问题处理反馈记录汇总;
-
月度故障维修记录汇总;
-
月度维护保养任务完成情况小结;
-
月度维护保养检查和测试记录;
-
每季度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分析;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意见,并签名和盖章;
-
维保单位盖章。
8.5.2 将12 个月作为一个维护保养服务周期,第12 个月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形成年度报告,且包括但不限于:
-
年度报告封面;
-
维保服务周期内,工程基本概况和变化情况;
-
年度问题处理反馈和故障维修情况总结,尚未处理问题原因分析;
-
年度维护保养任务完成情况总结;
-
年度维护保养检查和测试记录;
-
年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分析和评价;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意见,并签名和盖章;
-
维保单位盖章。
8.5.3 工程基本概况应包含但不限于:
-
工程建设概况;
-
消防设施类型;
-
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
-
消防设施变更情况;
-
消防遗留或难点问题和整改建议。
8.5.4 月度或年度维护保养检查和测试记录应包含但不限于:
-
包含消防设施系统类型;
-
维护保养内容;
-
检查部位;
-
检查数量;
-
检查状况;
-
故障处理情况。
8.5.5 月度报告、年度报告封面应包括维保工程名称、维保月度、维保单位名称及盖章。
8.5.6 月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在月度或年度周期届满后7日内完成,并提交维保工程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责任人签字确认,并在消防控制室存档。
附录A(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信息公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信息公示样式见表A.1。
| 工程 信息 |
维保工程名称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
| 维保工程概况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范围 | |||||||||
| 维保 单位 |
维保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应急服务电话 | 企业服务质量监督电话 | |||||||||
| 合同期限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 人员 和资 质信 息 |
维保人员信息和相应资质证书照片 | |||||||||
| 维保 信息 |
月份 | 维保人员 | 维保情况 | 月份 | 维保人员 | 维保情况 | ||||
| 1 | 7 | |||||||||
| 2 | 8 | |||||||||
| 3 | 9 | |||||||||
| 4 | 10 | |||||||||
| 5 | 11 | |||||||||
| 6 | 12 | |||||||||
| 文字信息的字号不应小于二号,执照和资质证书图片不应小于15.2 cm×10.2 cm,人员照片不应小于3.5 cm×5.0 cm。 公示牌应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布局和排列可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调整。 信息公示可采用电子屏等方式,滚屏间隔不应大于60 s,停留时长不应小于20 s。 人员和资质信息可采用活页或插件式,发生调整或变动时应及时更换。 工程信息可根据维保工程实际具体设计,当包含较多单体建(构)筑物时,相同类型单体工程信息可合并,也可根据各单 体工程情况,分别选择相应部位设置信息公示牌。 |
||||||||||
工程信息可根据维保工程实际具体设计,当包含较多单体建(构)筑物时,相同类型单体工程信息可合并,也可根据各单体工程情况,分别选择相应部位设置信息公示牌。
维保工程名称维保工程概况维保单位名称应急服务电话合同期限维保人员信息和相应资质证书照片月份维保人员维保情况企业服务质量监督电话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月份维保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范围法定代表人维保情况附录B(规范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和周期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和周期应符合表B.1 规定。
| 系统类型 | 设施设备 | 维护保养内容 | 周期 |
|---|---|---|---|
| 消防电源 及供配电 |
消防电源配电柜 (箱) |
消防主、备电源 | 每月全数 |
| 消防设备末端配电切换装置 | 每半年全数 | ||
| 自备发电机组 | 发电机和储油箱 | 每月全数 | |
| 蓄电池 | 每年一次,全数 | ||
| 散热水箱 | 每季度全数 | ||
| 发电机组启动 | 手动启动每季度一次,自动启动每半年一次 | ||
| 通风设施 | 每季度一次,全数 | ||
| 充放电循环 | 每半年一次,全数 | ||
| 蓄电池应急电源 | 蓄电池间 | 每月全数 | |
| 设备外观、显示屏检查 | 每季度全数 | ||
| 蓄电池电压和应急转换 | |||
| 充放电功能 | 每年一次,全数 |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 | 外观检查 | 每月全数 | |
| 故障报警功能 | 每年全数 | ||
| 消防控制室 | 环境清洁,疏散门畅通 | 每月一次全数 | |
| 设备和布线外观完好无损 | |||
| 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 |||
| 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 |
火灾报警控制器、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 器等 |
外观、标识、型号 | 每月一次全数 |
| 注册点位数,正常和异常点位数 | |||
| 主备用电源工作状态、备用电源容量 | |||
| 火灾报警、故障、自检功能、可燃气体浓 度显示测试 |
|||
| 消声、复位功能 | |||
| 打印和记忆功能 | |||
| 总线制短路隔离器检查 | |||
| 火灾报警探测器、 手动火灾报警、可 燃气体报警探测 器、消火栓按钮 |
安装位置和外观 | 每月不少于全数的10%,每年全数 | |
| 报警功能或可燃气体浓度探测 | |||
| 编码和中文注释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 位 |
配备数量 | 备注 | |
|---|---|---|---|---|---|
| 消防技术 服务机构 |
业主和使 用人 |
||||
| 1 | 秒表 | 个 | 4 | 2 | 量程不小于15 min;精度:0.1 s |
| 2 | 精度1 mm 卷尺 | 个 | 4 | 2 | 量程不小于30 m,2 个;量程不小于5 m, 2 个 |
| 3 | 游标卡尺 | 个 | 4 | 2 | 量程不小于150 mm;精度:0.02 mm |
| 4 | 钢直尺 | 个 | 4 | 2 | 量程不小于50 cm;精度:1 mm |
| 5 | 直角尺 | 个 | 4 | 2 | 主要用于对消防软管卷盘的检査 |
| 6 | 电子秤 | 个 | 1 | 1 | 量程不小于30 kg |
| 7 | 测力计 | 个 | 2 | 1 | 量程:50 N~500 N;精度:±0.5% |
| 8 | 强光手电 | 个 | 6 | 3 | 警用充电式,LED 冷光源 |
| 9 | 激光测距仪 | 个 | 4 | 2 | 量程不小于50 m;精度:3 mm |
| 10 | 数字照度计 | 个 | 4 | 1 | 量程不小于2 000 lx;精度:±5% |
| 11 | 数字声级计 | 个 | 4 | 1 | 量程:30 dB~130 dB;精度:1.5 dB |
| 12 | 数字风速计 | 个 | 4 | 1 | 量程:0 m/s~45 m/s;精度:±3% |
| 13 | 数字微压计 | 个 | 2 | 1 | 量程:0 Pa~3 000 Pa;精度:±3%;具有清零功能,并配 有检测软管 |
| 14 | 数字温湿度计 | 个 | 2 | 1 | 用于环境温湿度检测 |
| 15 | 超声波流量计 | 个 | 2 | 1 | 测量管径范围:0 mm~300 mm;精度:±1% |
| 16 | 数字坡度仪 | 个 | 1 | 1 | 量程:0°~±90°;精度:±0.1° |
| 17 | 垂直度测定仪 | 个 | 2 | 1 | 量程:0 mm~500 mm;精度:±0.2 mm |
| 18 | 消火栓测压接头 | 套 | 4 | 2 | 压力表量程:0 MPa~1.6 MPa;精度:1.6 级 |
| 19 | 喷水末端试水接头 | 套 | 4 | 2 | 压力表量程:0 MPa~0.6 MPa;精度:1.6 级 |
| 20a | 防爆静电电压表 | 个 | 1 | 1* | 量程:0 kV~30 kV;精度:±10% |
| 21 | 接地电阻测量仪 | 个 | 3 | 1 | 量程:0 Ω~1 000 Ω;精度:2% |
| 22 | 绝缘电阻测量仪 | 个 | 3 | 1 | 量程:1 Ω~2 000 Ω;精度:2% |
| 23 | 数字万用表 | 个 | 4 | 1 | 可测量交直流电压、电流、电阻、电容等 |
| 24 | 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 个 | 4 | 1 | 检测杆高度不小于2.5 m,内置电源线,持续工作时间不 小于2 h |
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滤光片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漏电电流检测仪超声波泄漏检测仪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数字压力表细水雾末端试水装置对讲设备(普通型)对讲机(防爆型)消防技术服务专用车辆个人防护和劳动保护装备个套套个个个个套对对台套结合实际需要11-检测杆高度不小于2.5 m,内置电源线;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2 h减光值分别为0.4 dB 和10.0 MB 各一片:具备手持功能红外线波长大于或等于850 nm,紫外线波长小于或等于
280 nm 检测杆高度不小于2.5 m量程:0 A2 A;精度:0.1 mA用于可燃气体、液体泄漏检测可检测一氧化碳、氢气、氨气、液化石油气、甲烷等可燃气体浓度量程:0 MPa20 MPa;精度:0.4 级;具有清零功能压力表量程:0 MPa~20 MPa;精度:0.4 级a通话距离不小于1 000 m通话距离不小于1 000 m;应通过防爆认证,有防爆标识满足装载相关专业设备和开展消防技术服务要求,并设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标识包括安全帽、安全绳、护目镜、绝缘手套、防护服、防护鞋、警示牌等表C.1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仪器设备表 (续)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配备数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主和使用人备注
附录D(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现状统计表维保单位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前,对服务维保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和统计,并对每个设施(设备)进行编号和现场设置标志。
《建筑消防设施现状统计表》示例见表D.1。
| 维保工程名称 | 维保单位名称 | ||||||||
|---|---|---|---|---|---|---|---|---|---|
| 维护保养范围 | 统计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
| 项目负责人 | 操作人员 | ||||||||
| 系统类型 | 设施(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使用日期 | 品牌/生产厂家 | 标志编号b | 备注a | ||
| 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2 | KZQ⁃01…020 | ||||||
| 点型感烟探测器 | 500 | YTCQ⁃01…500 | |||||||
| 手动报警按钮 | |||||||||
| 声光报警器 | |||||||||
| …… | |||||||||
| 消防给水 设施 |
消防水池 | ||||||||
| 高位水箱 | |||||||||
| 消火栓泵 | |||||||||
| 喷淋泵 | |||||||||
| 泡沫泵 | |||||||||
| 稳压装置 | |||||||||
| …… | |||||||||
| 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 |
湿式报警阀阀组 | 3 | BJF⁃01…03 | ||||||
| 喷淋末端试水装置 | 20 | PMD⁃01…020 | |||||||
| 喷头 | |||||||||
| …… | |||||||||
| …… | |||||||||
| …… | |||||||||
| …… | |||||||||
| a 备注中对消防设施现状或遗留问题等进行说明。 b 标准编号是指在消防设施现状统计过程中对每个设施(设备)进行的编号或的现场设置的标志。 |
|||||||||
b 标准编号是指在消防设施现状统计过程中对每个设施(设备)进行的编号或的现场设置的标志。
设施(设备)名称火灾报警控制器点型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消火栓泵喷淋泵泡沫泵稳压装置……湿式报警阀阀组喷淋末端试水装置喷头……规格型号数量操作人员生产/使用日期维保单位名称统计完成时间品牌/生产厂家年 月 日标志编号bKZQ⁃01…020YTCQ⁃01…500BJF⁃01…03PMD⁃01…020备注a
附录E(资料性)年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年度消防设施保养计划示例见表E.1。
| 系统 类型 |
设备名称 | 部位 | 保养 项目 |
保养方法 | 频 次 |
月度 | 责 任 人a |
||||||
|---|---|---|---|---|---|---|---|---|---|---|---|---|---|
| 1 | 2 | 3 | …… | 10 | 11 | 12 | |||||||
| 火灾 自动 报警 系统 |
消防控 制室 |
1F | 火灾 自动 报警 控制 器 |
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 消声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 优先功能、联动控制器功能、报警记 忆功能、火灾广播功能、多线控制功 能,保证处于正常良好状态,并全面 除尘保养 |
月 | ● | ● | ● | …… | ● | ● | ● | |
| 主、 备用 电源 |
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 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 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对备用电 源进行1~2 次充放电试验;1~3 次 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
季 | ● | …… | ● | ||||||||
| 火灾探测 器、手动 报警按 钮、消火 栓按钮 |
B2F | 报警 功能 测试 |
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对火灾探测器、 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报警进 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故障报警试 验及确认灯的显示 |
年 | ● | ||||||||
| B1F | ● | ||||||||||||
| 1F | ● | ||||||||||||
| 2F | …… | ● | |||||||||||
| 3F | ● | ||||||||||||
| …… | ● | ||||||||||||
| 接线端子 | B2F | 清洁 和检 查 |
清洁报警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 检查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
年 | ● | ||||||||
| B1F | ● | ||||||||||||
| 1F | ● | …… | |||||||||||
| 2F | ● | ||||||||||||
| 3F | ● | ||||||||||||
| …… | ● | ||||||||||||
| …… | |||||||||||||
| …… | |||||||||||||
| a | |||||||||||||
| a 责任人可为项目负责人或维护保养操作人员。 | |||||||||||||
- 检查灭火器出厂和维护时间,按国家标准规定,达到维护年限的应立即维护,达到报废条件的应立即更换。
附录G(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原始记录示例见表G.1。
| 维护工程名称 | ||||||||||
|---|---|---|---|---|---|---|---|---|---|---|
| 项目负责人签名 | 现场其他人员签名 | |||||||||
| 操作人员签名 | ||||||||||
| 时间 记录 |
年 月 日 时始 日 时结束 | 系统类型 | 示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 现场人员水印照片 | 维护保养内容 | |||||||||
| 示例: 1. 报警控制器运行状态检查 2.1F~5F 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功能测试 |
||||||||||
| 维护保养检查点检记录 | ||||||||||
| 楼层 | 设备类型 | 回路 | 地址编码 | 合格 | 不合格 | 修复 | 未修复 | 未修复原因 | 解决方案 | |
| 1F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 | ||||||||
| 1F | 感烟探测器 | 0 | 10001 | √ | √ | |||||
| 1F | 感烟探测器 | 02 | 20001 | √ | √ | 无配件 | 申请购买 | |||
| …… | ||||||||||
| 5F | …… | |||||||||
| 附录: 现场检查水印照片(应能反映检查部位、发现问题、修复情况、其他需要备注情况) |
||||||||||
| 维护保养结束相关消防设施复位:□是 □否 | 复位操作人员签名 | |||||||||
现场检查水印照片(应能反映检查部位、发现问题、修复情况、其他需要备注情况)维护保养结束相关消防设施复位:□是 □否年 月 日 时始 日 时结束现场人员水印照片设备类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感烟探测器……回路地址编码合格√不合格√√现场其他人员签名系统类型维护保养内容示例:
- 报警控制器运行状态检查2.1F~5F 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功能测试修复√未修复√未修复原因无配件复位操作人员签名示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解决方案申请购买附录H(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问题处理反馈记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问题反馈记录样式见表H.1。
| 单位名称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
| 维保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
| 维保工程名称 | 维护保养日期 | |||||||||
| 系统(设备)名称 | 部位 | 存在问题 | 问题原因 | 处理情况 | 解决方案 | 备注 | ||||
| □已修复□未修复 | ||||||||||
| □已修复□未修复 | ||||||||||
| □已修复□未修复 | ||||||||||
| □已修复□未修复 | ||||||||||
| □已修复□未修复 | ||||||||||
| 维护保养操作人签名 | 项目负责人意见 | |||||||||
| 技术负责人意见 |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意见 | |||||||||
| 故障 基本 信息 |
单位名称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
| 维保工程名称 | 维保单位名称 | ||||
| 故障检查类型 | □巡查 □值班 □检查 □检测 □维修 □其他 | 故障发现人 | |||
| 故障发现时间 | 月 日 时 | 故障报修时间 | 月 日 时 | ||
| 故障系统类型 | 故障设备名称 | ||||
| 故障设备部位 | 故障设备数量 | ||||
| 系统状况 | □停用 □未停用 □未报消防备案 □已报消防备案 |
安全措施 | □有 □无 具体措施: |
||
| 故障维修信息 | |||||
| 维修人员到达时间 | 月 日 时 | 计划完成时间 | 月 日 时 | ||
| 故障核实情况 | |||||
| 故障原因分析 | |||||
| 故障维修方案 | |||||
| 维保单位维修人员 | 维修完成时间 | 月 日 时 | |||
| 故障维修处理结果 | □恢复正常 □已更换 □已维修 □延期修复 □缺少配件 □无法修复 □原因未查明 □解决方案不正确 □缺少资金 尚未修复原因详述: |
||||
| 项目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名) |
年 月 日 | ||||
|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审核意见(签名) |
年 月 日 | ||||
| 故障维修后参加检查 确认人员(签名) |
维保单位: | 业主、使用人: | |||
月 日 时□有 □无具体措施:
月 日 时月 日 时附录J(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结论文件J.1月底报告、年度报告中工程基本概况示例见表J.1。
| 单位名称 | ||||||||||||
|---|---|---|---|---|---|---|---|---|---|---|---|---|
| 维保单位名称 | 技术负责人 | |||||||||||
| 维保工程名称 | ||||||||||||
| 维保工程地址 | 月度周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单位人 员信息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编号) |
||||||||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 消防管理人员 | ||||||||||||
|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 ||||||||||||
| 维保单 位人员 信息 |
技术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 | ||||||||||||
| 操作人员 | ||||||||||||
| 消防控制室 | 位置 | 数量 | 电话 | |||||||||
| 消防水泵房 | 位置 | 消防水池 | m³ | 高位水箱 | m³ | |||||||
| 稳压设施 | 位置 | 设计压力/流量 | 气压罐容积 | m³ | ||||||||
| 建筑消 防设施 类型 |
□1)消防电源及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5)消火栓给水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雨淋系统; □8)水幕系统; □9)水喷雾灭火系统; □10)消防冷却水系统; □1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2)高倍、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3)泡沫—水喷淋和泡沫喷雾系统; □14)固定水炮灭火系统; □15)固定泡沫炮灭火系统; □16)固定干粉炮灭火系统; □17)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18)细水雾灭火系统; □18)气体灭火系统; □20)干粉灭火系统; □21)防火分隔设施; □22)防烟、排烟系统; □2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24)灭火器; □25)灭火装置; □26)其他设施; |
|||||||||||
解决问题的建议:
建筑面积㎡储罐储量m³层数(地上/地下)##层/##层火灾危险性建筑高度m生产装置面积㎡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设计/竣工时间//设计/竣工时间表J.1月度报告、年度报告工程基本概况 (续)J.2月度报告、年度报告中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问题处理反馈记录汇总示例见表J.2。
| 系统类型 | 月度问题处理反馈统计 次 |
处理情况统计 次 |
遗留问题 | 解决方案 | |
|---|---|---|---|---|---|
| 已修复 | 未修复 |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5 | 4 | 1 | …… |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4 | 4 | |||
| 系统类型 | 月度故障维修统计 次 |
处理情况统计 次 |
遗留问题 | 解决方案 | |
|---|---|---|---|---|---|
| 已修复 | 未修复 |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3 | 2 | |||
| …… | |||||
| 系统 类型 |
维护保养内容 | 本月度 任务 |
完成 | 未完成 | 未完成 原因 |
下一步 计划 |
|---|---|---|---|---|---|---|
| 火灾自 动报警 系统 |
主机运行状态检查 | √ | √ | |||
| 火灾探测器火警试验 | √ | √ | ||||
| 手动报警按钮试验 | √ | √ | ||||
| 消火栓按钮试验 | √ | √ | ||||
| 被控设备单点远程启动试验 | √ | √ | ||||
| 层显显示检查 | √ | √ | ||||
| 采用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的方式检查联动消防设备的反馈信号 | √ | √ | ||||
| …… | …… | |||||
| …… |
| 季/年度周期 | 月 日至 月 日 | |||||||
|---|---|---|---|---|---|---|---|---|
| 系统类型 | 故障信 息累计 点 |
屏蔽信 息累计 点 |
报警信息累计 点 |
当前运行状 态 |
运行状态情况分析 | |||
| 火警 | 误报 | 正常 | 异常 | |||||
| 火灾自 动报警 |
月/季 | |||||||
| 月/季 | ||||||||
| 月/季 | ||||||||
| 月/季 | ||||||||
| 消防水 源和给 水设施 |
月/季 | |||||||
| 月/季 | ||||||||
| 月/季 | ||||||||
| …… | ||||||||
| 系统 类型 |
维护保养内容 | 检查 部位 |
检查 数量 |
检查状况 | 故障 描述 |
当场处理情况 | 报修 情况 |
备注 | ||||
|---|---|---|---|---|---|---|---|---|---|---|---|---|
| 正常 √ |
故障 ⅹ |
已修复 √ |
未修复 ⅹ |
|||||||||
| 消防 电源 及供 配电 |
消防电 源配电 柜(箱) |
测试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 电源供电能力 |
||||||||||
| 消防设备末端配电切换装置 | ||||||||||||
| 自备发 电机组 |
检查发电机组和储油设施,核对 储油量 |
|||||||||||
| 检查蓄电池、散热水箱 | ||||||||||||
| 测试发电机自动、手动启动功 能,试验发电机启动电源充、放 电功能 |
||||||||||||
| 检查并测试机房通风设施 | ||||||||||||
| 蓄电池 应急电 源 |
检查蓄电池间环境、通风等 | |||||||||||
| 检查设备外观、显示屏 | ||||||||||||
| 试验蓄电池电压和应急转换功 能、充放电功能 |
||||||||||||
| 消防设 备电源 监控 |
外观检查 | |||||||||||
| 检查工作状态正常 | ||||||||||||
| 测试故障报警功能 | ||||||||||||
| 消防 控制 室 |
检查环境清洁,疏散门畅通 | |||||||||||
| 检查设备和布线外观完好 | ||||||||||||
| 消防控制室相关文件资料完整 | ||||||||||||
| 检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功能 | ||||||||||||
| 检查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 ||||||||||||
| 火灾 自动 报警 |
火灾报 警控制 器 |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外观、核查 注册点位数、编码 |
||||||||||
| 测试火灾报警控制器主、备电源 功能、备用电源容量 |
||||||||||||
| 试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报警、 故障报警、火警优先、打印机打 印、自检、消声等功能 |
||||||||||||
| 检查记忆功能 | ||||||||||||
| 总线制检查短路隔离器 | ||||||||||||
| 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 火灾报警、消火栓按钮 |
检查测试报警 和显示功能 |
|||||||||||
注: 重要设备或部位的测试可留存现场照片等影像资料,可采用电子文件形式留存,在备注栏标注留存文件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