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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第一节 统计基础知识

社会的迅速发展,产生大量的信息。数据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广泛存在。从纷乱复杂的数据中发现规律,认识问题,要借助统计学这个工具来完成。统计学就是研究数据及其存在规律的一门科学。1984年,我国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有效地、科学地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证。《统计法》颁布后经过多次修订,目前施行的《统计法》是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修订通过的,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安全生产统计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职业卫生统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

一、统计工作的基本步骤

完整的统计工作一般包括设计、收集资料(现场调查)、整理资料、统计分析4个基本步骤。

1. 设计

制定统计计划,对整个统计过程进行安排。

2. 收集资料(现场调查)

根据计划取得可靠、完整的资料,同时要注重资料的真实性。收集资料的方法有三种,即统计报表、日常性工作、专题调查。

3. 整理资料

对原始资料进行整理、清理、核实、查对,使其条理化、系统化,便于计算和分析。可借助于计算机软件(常用软件有Excel、Epidata等)进行核对整理。

4. 统计分析

运用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计算有关的指标和数据,揭示事物内部的规律(常用软件包括Excel、SPSS、SAS等)。

二、统计学基本知识

(一)统计资料的类型

统计资料(或称统计数据)有三种类型:计量资料、计数资料和等级资料。

1. 计量资料

定义:通过度量衡的方法,测量每一个观察单位的某项研究指标的量的大小,得到的→系列数据资料,如质量与长度。

特点:有度量衡单位,可通过测量得到,多为连续性资料。

2. 计数资料

定义:将全体观测单位按照某种性质或特征分组,然后再分别清点各组观察单位的个数。特点:没有度量衡单位,通过枚举或记数得来,多为间断性资料。

3. 等级资料

定义:介于计量资料和计数资料之间的一种资料,通过半定量方法测量得到。特点:每一个观察单位没有确切值,各组之间有性质上的差别或程度上的不同。

(二)统计学中的重要概念

1. 变量

研究者对每个观察单位的某项特征进行观察和测量,这种特征称为变量,变量的测得值叫变量值(也叫观察值)。

2. 变异

变异是指同质事物个体间的差异。变异来源于一些未加控制或无法控制的甚至不明原因的因素,变异是统计学存在的基础,从本质上说,统计学就是研究变异的科学。

3. 总体与样本

总体是根据研究目的确定的研究对象的全体。当研究有具体而明确的指标时,总体是指该项变量值的全体。

样本是总体中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现实研究中,直接研究总体的情况是很困难或者不可能的,因此实际工作中往往从总体中抽取部分样本,目的是通过样本信息来推断总体的特征。

4. 标志与指标

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特征的概念;指标则是说明总体特征的概念。

5. 随机抽样

随机抽样是指按随机的原则从总体中获取样本的方法,以避免研究者有意或无意地选择样本而带来偏性。随机抽样是统计工作中常用的抽样方法。

6. 概率

概率是描述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的数值,常用P 来表示。概率的大小在0和1之间,越接近1,说明发生的可能性越大;越接近0,说明发生的可能性越小。统计学中的许多结论是带有概率性质的,通常一个事件的发生小于5%,就叫小概率事件。

7. 误差

统计上肮兑的误差泛指测量值与真值之差,样本指标与总体指标之差。主要有以下两种:

(1)系统误差,指数据搜集和测量过程中由于仪器不准确、标准不规范等原因,造成观察结果呈倾向性的偏大或偏小,这种误差称为系统误差。特点是具有累加性。

(2)随机误差,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偶然因素使得结果或大或小,是不确定、不可预的。特点是随测量次数的增加而减小。随机误差包括随机测量误差和抽样误差。

①随机测量误差是指在消除了系统误差的前提下,由于非人为的偶然因素,对于同一样本多次测定结果不完全一样,结果有时偏大有时偏小没有倾向性的误差。其特点是没有倾向性,多次测量计算平均值可以减小甚至消除随机测量误差。

②抽样误差是指由于抽样原因造成的样本指标与总体指标之间的差别。其特点是抽样误差不可避免。统计上可以估计抽样误差,并在一定范围内控制抽样误差。通常可以通过改进抽样方法和增加样本量等方法来减少抽样误差。

三、统计图表的编制

统计表与统计图是统计描述的重要工具。在日常工作报告、科研论文中,常将统计分析的结果通过图表的形式列出。

(一)统计表

1. 概念

统计表是将要统计分析的事物或指标以表格的形式列出来,以代替烦琐文字描述的一种表现形式。

2. 统计表的设计原则和基本要求

设计统计表时,一般应遵循科学、实用、简明、美观的原则。具体要求是:

(1)总标题和纵横标题能准确、简明扼要地反映统计资料的内容。

(2)纵、横栏的排列内容要对应,尽量反映它们的逻辑关系。

(3)根据统计表的内容,全面考虑布局,避免过长、过宽,大小适度,比例恰当、醒目美观。

(4)统计表中的数值必须标明单位。

(5)统计表中的纵、横线要清晰,顶线和底线要粗些。

(6)当统计表的栏数较多时,要统一编序号。

3. 统计表的组成

标题:即表的名称。标目:横标目说明每一行要表达的内容,相当于句子的主语;纵标日说明每一列要表达的内容,相当于句子的谓语。

4. 统计表的种类

简单表:表格只有一个中心意思,即二维以下的表格。复合表:表格有多个中心意思,即三维以上的表格。

5. 制表原则和基本要求

制表原则:重点突出,简单明了,主谓分明,层次清楚。基本要求:

(1)标题:位置在表格的最上方,应包括时间、地点和要表达的主要内容。

(2)标目:所表达的性质相当于"变量名称",要有单位。

(3)线条:不宜过多,一般三根横线条,不用竖线条。

(4)数字:小数点要上下对齐,缺失时用"一"代替。

(5)备注:表中用"*"标出,再在表的下方注出。

(二)统计图

统计图是一种形象的统计描述工具,它是用直线的升降、直条的长短、面积的大小、颜色的深浅等各种图形来表示统计资料的分析结果。

1. 概念

统计图是用点、线、面的位置、升降或大小来表达统计资料数量关系的一种陈列形式。

2. 制图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1)按资料的性质和分析目的选用适合的图形(表8-1)。

(2)标题要概括图形所要表达的主要内容,标题一般写在图形的下端中央。

(3)统计图一般有横轴和纵轴。用横轴标目和纵轴标目说明横轴和纵轴的指标和度量单位。一般将两轴的起始点即原点处定为0,但也可以不定为0。横轴尺度从左向右,纵轴尺度从下到上。纵横轴的比例一般为5:7。

(4)统计图要用不同线条和颜色表达不同事物或对象的统计指标时,需要在图的右上角空隙处或图的下方与图标题中间位置附图例加以说明。

表8-1统计图一般选用原则资料的性质和分析目的宜选用的统计图比较分类资料各类别数值大小条图分析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所占比重(构成比)国图或百分条图描述事物随时间变化趋势或描述两现象相互变化趋势线图、半对数线图描述双变量资料的相互关系的密切程度或相互关系的方向散点图描述连续性变量的频数分布直方图描述某现象的数量在地域上的分布统计地图

3. 统计图的类型

(1)条图:又称直条图,表示独立指标在不同阶段的情况,有两维或多维,图例位于右上方。

(2)圆图或百分条图:描述百分比(构成比)的大小,用颜色或各种图形将不同比例表达出来。

(3)线图:用线条的升降表示事物的发展变化趋势,主要用于计量资料,描述两个变量间关系。

(4)半对数线图:纵轴用对数尺度,描述一组连续性资料的变化速度及趋势。

(5)散点图:描述两种现象的相关关系。

(6)直方图:描述计量资料的频数分布。

(7)统计地图:描述某种现象的地域分布。

四、统计描述与统计推断

统计的主要工作就是对统计数据进行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统计描述是统计分析的最基本内容,是指应用统计指标、统计表、统计图等方法,对资料的数量特征及其分布规律进行测定和描述;而统计推断是指通过抽样等方式进行样本估计总体特征的过程,包括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两项内容。

(一)统计描述

1. 计量资料的统计描述

计量资料的统计描述主要通过编制频数分布表、计算集中趋势指标和离散趋势指标以及统计图表来进行。

1)集中趋势

集中趋势指频数表中频数分布表现为频数向某一位置集中的趋势。常用描述指标如下:

(1)算术平均数(arithmetic mean)。

直接法公式:

$$ \bar{X}=\frac{X_1+X_2+\cdots+X_n}{n} $$

式中:Xi 为观察值;n 为个数。

加权法又称频数表法,适用于频数表资料,当观察例数较多时使用。

(2)几何平均数(geometric mean)。

几何平均数用符号 G 表示,用于反映一组经对数转换后呈对称分布的变量值在数量上的平均水平。公式较复杂,Markdown 版不强行还原,具体公式以原 PDF 为准。

(3)百分位数(percentile)与中位数(median)。

百分位数是一种位置指标,用符号 P 表示。常用的百分位数有 P2.5、P5、P25、P50、P75、P95、P97.5 等,其中 P25、P50、P75 又称为四分位数。百分位数常用于描述一组观察值在某百分位置上的水平,多个百分位结合使用,可更全面地描述资料的分布特征。

中位数是一个特定的百分位数,即 P50,用符号 M 表示。把一组观察值按从小到大或从大到小的次序排列,位置居于最中央的那个数据就是中位数。中位数也是反映频数分布集中位置的统计指标,但它只由所处中间位置的部分变量值计算所得,不能反映所有数值的变化,故中位数缺乏敏感性。中位数理论上可用于任何分布类型的资料,但实践中常用于偏态分布资料和分布两端无确定值的资料。其计算方法有直接法和频数表法两种。

2)离散趋势

离散趋势指频数虽然向某一位置集中,但频数分布表现为各组段都有频数分布,而不是所有频数分布在集中位置的趋势。常用表示离散趋势的指标如下:

(1)全距(range)。

全距的计算公式为:

$$ R=X_{\max}-X_{\min} $$ 全距越大,说明变量的变异程度越大。其度量单位与原变量单位相同。

(2)四分位数间距(quartile)。

四分位数间距是一组数值变量值中上四分位数(P75,记为 QU)与下四分位数(P25,记为 QL)之差,用符号 QR 表示。计算公式为:

$$ QR=P_{75}-P_{25} $$ 四分位数间距一般和中位数一起描述偏态分布资料的分布特征。

(3)方差(variance)。

离均差平方和的算术平均数,即为方差。总体方差用符号 σ² 表示,样本方差用 S² 表示。公式较复杂,Markdown 版不强行还原,具体公式以原 PDF 为准。

(4)标准差(standard deviation)。

方差的平方根即为标准差。总体标准差用 σ 表示,样本标准差用 S 表示。公式较复杂,Markdown 版不强行还原,具体公式以原 PDF 为准。

2. 计数资料的统计描述

计数资料与计量资料的统计描述有所不同,通常采用比、构成比、率三类指标来描述,这些指标都是由两个指标之比构成的,所以称为相对数。

(1)比又称为相对比,是两个相关指标之比,说明甲为乙的若干倍或百分之几。

(2)构成比也叫构成指标,是指一事物内部某一组成部分的观察单位数与该事物各组成部分的观察单位总数之比,用以说明某一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所占的比重或分布。

构成比的计算公式为:

$$ \text{构成比}=\frac{\text{某一组成部分的观察单位数}}{\text{同一事物各组成部分的观察单位总数}}\times100% $$

注意:各组成部分的构成比之和为100%,某一部分比重增大,则其他部分相应减少。

(3)率,是指某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实际发生的观察单位数与可能发生该现象的总观察单位数之比,用以说明某种现象发生的频率大小或强度,如发病率、患病率、死亡率、病死率。

率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率}=\frac{\text{发生某现象的观察单位数}}{\text{可能发生某现象的观察单位总数}}\times100%\quad(\text{或乘以 }1000\permil) $$

注意:率不受其他指标的影响;各率相互独立,其之和不为1(如是则属巧合)。应用相对数注意以下事项:

①分析时不能以(构成)比代(替)率。

②计算相对数时分母不能太小。

③总率(平均率)的计算不能直接相加求和。

④资料具有可比性,两个率要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如研究方法相同,研究对象同质,观察时间相等,以及地区、民族、年龄、性别等客观条件一致。

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的基本内容见表8-2。

表8-2 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的基本内容

项目计量资料计数资料
统计描述频数分布、集中趋势、离散趋势、统计图表相对数及其标准化、统计图表
统计推断抽样误差、标准误差、t、u 检验、方差分析、秩和检验二项分布、Poisson 分布、χ² 检验、秩和检验

(二)统计推断

通过样本信息来推断总体特征就叫统计推断。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是统计推断的两个重要方面。

1. 参数估计

参数估计就是通过样本估计总体特征,包括点值估计和区间估计两种方法。

(1)点值估计直接用样本均数作为总体均数的估计值。

(2)区间估计中,总体均数95%可信区间的含义为由样本均数确定的总体均数所在范围包含总体均数的可能性为95%。根据样本均数符合t分布的特点,利用t分布曲线下的面积规律估计出总体均数可能落在的区间和范围。当样本含量较大时,可用u分布代替t分布。

2. 假设检验

假设检验是用来判断样本与样本、样本与总体的差异是由抽样误差引起还是本质差别造成的统计推断方法。

(1)假设检验的基本思想。假设检验的基本思想是小概率反证法思想。小概率思想是指小概率事件(P≤0.01或P≤0.05)在一次试验中基本上不会发生。反证法思想是先提出假设(检验假设Ho),再用适当的统计方法确定假设成立的可能性大小,如可能性小,则认为假设不成立;若可能性大,则还不能认为假设不成立。

(2)假设检验的基本步骤如下:

第一步:提出检验假设(又称无效假设,H0)和备择假设(H1)。H0:样本与总体或样本与样本间的差异是由抽样误差引起的。H1:样本与总体或样本与样本间存在本质差异。预先设定的检验水准为0.05。

第二步:选定统计方法,计算出统计量的大小。根据资料的类型和特点,可分别选用t检验、u检验、秩和检验、卡方检验等。

第三步:根据统计量的大小及其分布确定检验假设成立的可能性P的大小并判断结果。若P值小于预先设定的检验水准,则H0成立的可能性小,即拒绝H0;若P值不小于预先设定的检验水准,则H0成立的可能性还不小,还不能拒绝H0。P 值的大小一般可通过查阅相应的界值表得到。

(3)进行假设检验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做假设检验之前,应注意资料本身是否有可比性。

②当差别有统计学意义时应注意这样的差别在实际应用中有无意义。

③根据资料类型和特点选用正确的假设检验方法。

④根据专业及经验确定是选用单侧检验还是双侧检验。

⑤当检验结果为拒绝无效假设时,应注意有发生I类错误的可能性,即错误地拒绝了本身成立的H0,发生这种错误的可能性预先是知道的,即检验水准那么大;当检验结果为不拒绝无效假设时,应注意有发生E 类错误的可能性,即仍有可能错误地接受了本身就不成立的H0,发生这种错误的可能性预先是不知道的,但与样本含量和I类错误的大小有关系。

⑥判断结论时不能绝对化,应注意无论接受或拒绝检验假设,都有判断错误的可能性。

⑦报告结论时应注意说明所用的统计量,检验的单双侧及P值的确切范围。

第二节 事故统计与报表制度

一、事故统计的基本任务

(1)对每起事故进行统计调查,弄清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原因。

(2)对一定时间内、一定范围内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测定。

(3)根据大量统计资料,借助数理统计手段,对一定时间内、一定范围内事故发生的情况、趋势以及事故参数的分布进行分析、归纳和推断。

事故统计的任务与事故调查是一致的。统计建立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没有成功的事故调查,就没有正确的统计。调查要反映有关事故发生的全部详细信息,统计则抽取那些能反映事故情况和原因的最主要的参数。

事故调查从已发生的事故中得到预防相同或类似事故的发生经验,是直接的,是局部性的。而事故统计对于预防作用既有直接性,又有间接性,是总体性的。

二、事故统计分析的目的

事故统计分析的目的,是通过合理地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数据,并应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对大量重复显现的数字特征进行整理、加工、分析和推断,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和事故发生的原因,为制定法规、加强工作决策,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三、事故统计的步骤

事故统计工作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一)资料搜集

资料搜集又称统计调查,是根据统计分析的目的,对大量零星的原始材料进行技术分组。它是整个事故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资料搜集是根据事故统计的目的和任务,制定调查方案,确定调查对象和单位,拟定调查项目和表格,并按照事故统计工作的性质,选定方法。我国伤亡事故统计是一项经常性的统计工作,采用报告法,下级按照国家制定的报表制度,逐级将伤亡事故报表上报。

(二)资料整理

资料整理又称统计汇总,是将搜集的事故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根据事故统计的目的和要求计算有关数值。汇总的关键是统计分组,就是按一定的统计标志,将分组研究的对象划分为性质相同的组。如按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等分组,然后按组进行统计计算。

(三)综合分析

综合分析是将汇总整理的资料及有关数值,填入统计表或绘制统计图,使大量的零星资料系统化、条理化、科学化,是统计工作的结果。事故统计结果可以用统计指标、统计表、统计图等形式表达。

四、事故统计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涉及工矿企业(包括商贸流通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行业特点,制定并实施了各自的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来反映本行业的事故情况。指标通常分为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绝对指标是指反映伤亡事故全面情况的绝对数值,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损失工作日等。相对指标是伤亡事故的两个相联系的绝对指标之比,表示事故的比例关系,如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百万吨死亡率等。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已成为每年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重要统计指标之一。事故统计指标体系如图8-1所示。

[图8-1 事故统计指标体系]

为了综合反映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后,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部署,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和行业特点,借鉴国外先进的生产安全事故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对统计指标体系进行了改革,提出了适应我国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指标体系。我国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指标体系分为四大类。

(一)综合类伤亡事故统计指标体系

综合类伤亡事故统计指标体系包括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死亡人数、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二)工矿企业类伤亡事故统计指标体系

工矿企业类伤亡事故统计指标体系包括煤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指标、金属和非金属矿企业(原非煤矿山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指标、工商企业(原非矿山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指标、建筑业伤亡事故统计指标、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统计指标、烟花爆竹伤亡事故统计指标。

这6类统计指标均包含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损失工作日、重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死亡人数、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百万工时死亡率、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另外,煤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指标还包含百万吨死亡率。

(三)行业类统计指标体系

1. 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指标

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指标包括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重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死亡人数、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生产性事故起数、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2. 火灾事故统计指标

火灾事故统计指标包括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重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死亡人数、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百万人火灾发生率、百万人火灾死亡率、生产性事故起数、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3.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指标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指标包括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和失踪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死亡人数、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沉船艘数、千艘船事故率、亿客公里死亡率、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4. 铁路交通事故统计指标

铁路交通事故统计指标包括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死亡人数、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百万机车总走行公里死亡率、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5. 民航飞行事故统计指标

民航飞行事故统计指标包括飞行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重大事故万时率、亿客公里死亡率。

6. 农机事故统计指标

农机事故统计指标包括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死亡人数、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7. 渔业船舶事故统计指标

渔业船舶事故统计指标包括事故起数、死亡事故起数、死亡和失踪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死亡人数、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千艘船事故率、重大事故率、特大事故率。

(四)地区安全评价类统计指标体系

地区安全评价类统计指标体系包括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死亡人数、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

部分事故统计指标的意义与计算方法如下。

1. 千人死亡率

千人死亡率指一定时期内,平均每千名从业人员,因伤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千人死亡率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千人死亡率}=\frac{\text{死亡人数}}{\text{从业人员数}}\times10^3 $$

2. 千人重伤率

千人重伤率指一定时期内,平均每千名从业人员,因伤亡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千人重伤率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千人重伤率}=\frac{\text{重伤人数}}{\text{从业人员数}}\times10^3 $$

3. 百万工时死亡率

百万工时死亡率指一定时期内,平均每百万工时,因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百万工时死亡率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百万工时死亡率}=\frac{\text{死亡人数}}{\text{实际总工时}}\times10^6 $$

4. 百万吨死亡率

百万吨死亡率指一定时期内,平均每百万吨产量,因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百万吨死亡率}=\frac{\text{死亡人数}}{\text{实际产量}(t)}\times10^6 $$

5. 重大事故率

重大事故率指一定时期内,重大事故占总事故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 \text{重大事故率}=\frac{\text{重大事故起数}}{\text{事故总起数}}\times100% $$

6. 特大事故率

特大事故率指一定时期内,特大事故占总事故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 \text{特大事故率}=\frac{\text{特大事故起数}}{\text{事故总起数}}\times100% $$

7. 百万人火灾发生率

百万人火灾发生率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区平均每百万人中,火灾发生的次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百万人火灾发生率}=\frac{\text{火灾发生次数}}{\text{地区总人口}}\times10^6 $$

8. 百万人火灾死亡率

百万人火灾死亡率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区平均每百万人中,火灾造成的死亡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百万人火灾死亡率}=\frac{\text{火灾造成的死亡人数}}{\text{地区总人口}}\times10^6 $$

9. 万车死亡率

万车死亡率指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万辆机动车辆中,造成的死亡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万车死亡率}=\frac{\text{机动车造成的死亡人数}}{\text{机动车数}}\times10^4 $$

10. 十万人死亡率

十万人死亡率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区平均每10万人中,因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十万人死亡率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十万人死亡率}=\frac{\text{死亡人数}}{\text{地区总人口}}\times10^5 $$

11. 亿客公里死亡率

亿客公里死亡率的计算公式为:

$$ \text{亿客公里死亡率}=\frac{\text{死亡人数}}{\text{运营旅客人数}\times\text{运营公里总数}}\times10^8 $$

12. 千艘船事故率

千艘船事故率指一定时期内,平均每千艘船发生事故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 \text{千艘船事故率}=\frac{\text{一般以上事故船舶总艘数}}{\text{本省(本单位)船舶总艘数}}\times10^3 $$

13. 百万机车总走行公里死亡率

百万机车总走行公里死亡率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百万机车总走行公里死亡率}=\frac{\text{死亡人数}}{\text{机车总走行公里}}\times10^6 $$

14. 重大事故万时率

重大事故万时率的计算公式为:

$$ \text{重大事故万时率}=\frac{\text{重大事故次数}}{\text{飞行总小时}} $$

15.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指某时期内,某地区平均每生产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时造成的死亡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frac{\text{死亡人数}}{\text{国内生产总值(GDP)}}\times10^8 $$

五、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报表制度

真实完整地收集和记录每起事故数据,是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每起事故所包含的信息量,对事故统计分析至关重要。事故所包含的信息量要能够体现事故致因的科学原理,体现判定事故原因的正确方法,有利于调查事故的深层次原因、行业政策、区域的决策。《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应急〔2020〕93号)设计了四张报表: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A1表)、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含急性工业中毒)人员登记表(A2表)、生产安全事故按行业统计表(B1表)和生产安全事故按地区统计表(B2表)。事故以"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和"其他事故"两类进行统计。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事故,纳入"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统计;从事运输、捕捞等生产经营活动,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以行业准入许可为准,按照"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进行统计。不属于以上情形的事故,纳入"其他事故"统计。

(一)统计调查报表适用的对象及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统计调查的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四张表中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下同)、受伤人数(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人数,下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具体情况等。

(三)各报表具体填写内容

各报表具体填写内容见表8-3至表8-6。《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同时给出了主要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四)统计调查报表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应急管理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以上"包含本级,不含应急管理部,下同)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简称"直报系统")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五)报送时间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24h内通过"直报系统"填报A1表甲区域内事故统计信息。经查实的瞒报事故,应在接到事故信息后24h内,在"直报系统"中进行填报并纳入事故统计。

表8-3 至表8-6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报表模板,字段密集,Markdown 转换容易错列。此处不强制转换表格,表格字段以原 PDF 为准。

  • 表8-3 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
  • 表8-4 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含急性工业中毒)人员登记表
  • 表8-5 生产安全事故按行业统计表
  • 表8-6 生产安全事故按地区统计表

事故发生7日内,应及时补充完善A1表、A2表相关信息,并纳入事故统计。对于首次填报日期超过事故发生日期7日的,需将超期原因等相关情况在“直报系统”中注明。

事故发生30日内(火灾、道路运输事故发生7日内)伤亡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充完善伤亡人员情况,并纳入事故统计。

事故调查结束后30日内,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完善校正有关事故信息。同时,由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的应急管理部门在"直报系统"上传事故调查报告。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每月8日将截取至7日24时"直报系统"内的上月事故统计数据作为月度数据,即月度Bl表、B2表,经审核确认后,在"直报系统"内上报。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每年1月8日将截取至1月7日24时"直报系统"内的上年事故统计数据作为年度数据,即年度Bl表、B2表,经审核确认后,在"直报系统"内上报。

六、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方法

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方法是以研究伤亡事故统计为基础的分析方法,伤亡事故统计有描述统计法和推理统计法两种方法。

描述统计法用于概括和描述原始资料总体的特征。它可以提供一种组织归纳和运用资料的方法。最常用的描述统计有频数分布、图形或图表、算术平均值及相关分析等。

推理统计法是从一个较大的资料总体中抽取样本来推断结论的方法。它的目的是使人们能够用数量来表示可能的论述。对伤亡事故原因的专门研究以及事故判定技术等主要应用推理统计法。经常用到的几种事故统计方法如下。

(一)综合分析法

综合分析法是将大量的事故资料进行总结分类,将汇总整理的资料及有关数值,形成书面分析材料或填入统计表或绘制统计图,使大量的零星资料系统化、条理化、科学化,从各种变化的影响中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性。

(二)分组分析法

分组分析法是按伤亡事故的有关特征进行分类汇总,研究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例,按事故发生的经济类型、事故发生单位所在行业、事故发生原因、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所在地区、事故发生时间和伤害部位等进行分组汇总统计伤亡事故数据。

(三)算术平均法

算术平均法举例,2001年1一12月全国工矿企业死亡人数分别是488人、752人、1123人、1259人、1321人、1021人、1404人、1176人、1024人、952人、989人、1046人,则N平均每月死亡=导=字=阳6(人)

(四)相对指标比较法

各省之间、各企业之间由于企业规模、职工人数等不同,很难比较,但采用相对指标如千人死亡率、百万吨死亡率等指标,则可以互相比较,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安全生产的情况。

(五)统计图表法

事故常用的统计图有:

(1)趋势图,即折线图,直观地展示伤亡事故的发生趋势。

(2)柱状图,能够直观地反映不同分类项目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指标大小比较。

(3)饼图,即比例图,可以形象地反映不同分类项目所占的百分比。

(六)排列图

排列图也称主次图,是直方图与折线图的结合。直方图用来表示属于某项目的各分类的频次,而折线点则表示各分类的累积相对频次。排列国可以直观地显示出属于各分类的频数的大小及其占累积总数的百分比。

(七)控制图

控制图又叫管理图,把质量管理控制图中的不良率控制图方法引人伤亡事故发生情况的测定中,可以及时察觉伤亡事故发生的异常情况,有助于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起到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作用。

七、伤亡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和标准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 6721)进行计算。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是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 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2. 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3. 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4. 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工作损失价值。

(3)资源损失价值。

(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

(6)其他损失费用。

5. 计算方法

(1)经济损失的计算公式为:

$$ E=E_d+E_j $$

式中:E 为经济损失,万元;Ed 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Ej 为间接经济损失,万元。

(2)工作损失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 V_w=\frac{D_L\times M}{S\times D} $$

式中:Vw 为工作损失价值,万元;DL 为一起事故的总损失工作日数,日;M 为企业上年税利,万元;S 为企业上年平均职工人数,人;D 为企业上年法定工作日数,日。死亡一名职工按 6000 个工作日计算,受伤职工视伤害情况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的附表确定。

(3)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①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②损坏的固定资产,以修复费用计算。

(4)流动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①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均按账面值减去残值计算。

②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

(5)事故已处理结案而未能结算的医疗费、歇工工资等,采用测算方法计算[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T 6721)附录A〕。

(6)对分期支付的抚恤、补助等费用,按审定支出的费用,从开始支付日期累计到停发日期[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T 6721)附录A〕。

(7)停产、减产损失,按事故发生之日起到恢复正常生产水平时止,计算其损失的价值。

6. 经济损失的评价指标

(1)千人经济损失率,计算公式为:

$$ R_s=\frac{E}{S}\times1000 $$

式中:Rs 为千人经济损失率;E 为全年内经济损失,万元;S 为企业平均职工人数,人。

(2)百万元产值经济损失率,计算公式为:

$$ R_y=\frac{E}{V}\times100 $$

式中:Ry 为百万元产值经济损失率;E 为全年内经济损失,万元;V 为企业总产值,万元。

八、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的计算,在《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T 15499)中给出了比较详细的说明,其引用标准包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和《标准对数视力表》 (GB/T 11533)等。标准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该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

标准共分以下几个方面计算损失工作日:

(1)肢体损伤。

(2)眼部损伤。

(3)鼻部损伤。

(4)耳部损伤。

(5)口腔颌面部损伤。

(6)头皮、颅脑损伤。

(7)颈部损伤。

(8)胸部损伤。

(9)腹部损伤。

(10)骨盆部损伤。

(11)脊柱损伤。

(12)其他损伤。在每一类中又有许多小的类别,在计算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时,可以从大类到小类分别查表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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