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条码 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前言
本标准参照《GS1通用规范》(第八版),并结合我国条码在储运包装商品中的实际应用情况,对
GB/T 16830—1997《储运单元条码》进行修订。
本标准代替 GB/T 16830—1997。
本标准与 GB/T 16830—199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储运单元条码》改为《商品条码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删除引用 GB/T 12508—1990《光学识别用字母数字字符集第二部分:OCR-B字符集印刷图像的形状和尺寸》的内容;
将原标准中的名称“消费单元”修改为“零售商品”、“储运单元”修改为“储运包装商品”;
删除原标准中关于附加代码 ITF-6的内容;
删除原标准中第8章的内容;
第7章为原标准第9章的内容;
附录B
为原标准第7章内容;
修改了原标准附录A中14位代码的校验字符计算;
增加了引用 GB/T 18348《商品条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的内容;
增加了条码符号尺寸与等级要求(见第6章);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B"ITF-14条码符号技术要求”;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C“储运包装商品条码示例”。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成海、李素彩、罗秋科、郭卫华、黄燕滨、董晓文、杜景荣、廖权虹、张春媛。
本标准于199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储运包装商品的术语和定义、编码、条码表示、条码符号尺寸与等级要求及条码符号放置。
本标准适用于储运包装商品的条码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弓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2904 商品条码(GB 12904—2003,ISO/IEC 15420:2000,NEQ)
GB/T 12905 条码术语
GB/T 14257 商品条码符号位置
GB/T 15425 EAN·UCC 系统 128条码
GB/T 16829 信息技术 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 条码码制规范 交插二五条码(GB/T 16829—2003,ISO/IEC 16390:1999,IDT)
GB/T 16986 商品条码 应用标识符(GB/T 16986—2003,ISO/IEC 15418:1999,NEQ)
GB/T 18348 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90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储运包装商品 dispatchcommodity
由一个或若干个零售商品组成的用于订货、批发、配送及仓储等活动的各种包装的商品。
3.2 定量零售商品 fixedmeasureretailcommodity
按相同规格(类型、大小、重量、容量等)生产和销售的零售商品。
3.3 变量零售商品 variablemeasure retail commodity
在零售过程中,无法预先确定销售单元,按基本计量单位计价销售的零售商品。
3.4 定量储运包装商品 fixedmeasuredispatchcommodity
由定量零售商品组成的稳定的储运包装商品。
3.5 变量储运包装商品 variablemeasuredispatchcommodity
由变量零售商品组成的储运包装商品。
4 编码
4.1 代码结构
储运包装商品的编码采用13位或14位数字代码结构。
4.1.113 位代码结构
13位储运包装商品的代码结构与13位零售商品的代码结构相同,代码结构见 GB 12904。
4.1.214 位代码结构
储运包装商品14位代码结构见表1。
表1 储运包装商品14位代码结构
| 储运包装商品包装指示符 | 内部所含零售商品代码前12位 | 校验码 |
|---|---|---|
| V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 C |
4.1.2.1 行
储运包装商品包装指示符储运包装商品14位代码中的第1位数字为包装指示符,用于指示储运包装商品的不同包装级别,取值范围为:12,,89。其中:1~8用于定量储运包装商品,9用于变量储运包装商品。
4.1.2.2 内部所含零售商品代码前12位
储运包装商品内的零售商品代码去掉校验码后的12位数字。
4.1.2.3 校验码
储运包装商品14位代码中的最后一位为校验码,计算方法见附录A。
4.2 代码编制
4.2.1 标准组合式储运包装商品
标准组合式储运包装商品是多个相同零售商品组成标准的组合包装商品。标准组合式储运包装商品的编码可以采用与其所含零售商品的代码不同的13位代码,编码方法见 GB 12904。也可以采用14位的代码(包装指示符为1~8)。
4.2.2 混合组合式储运包装商品
代码各不相同。混合组合式储运包装商品可采用与其所含各零售商品的代码均不相同的13位代码,编码方法见 GB 12904。
4.2.3 变量储运包装商品
采用14位的代码(包装指示符为9)。
4.2.4 同时又是零售商品的储运包装商品
按13位的零售商品代码进行编码。编码方法见 GB 12904。
5 条码表示
5.113 位代码的条码表示
采用 EAN/UPC、ITF-14或 UCC/EAN-128条码表示:
一当储运包装商品不是零售商品时,应在13位代码前补“o”变成14位代码,采用 ITF-14或 UCC/EAN-128条码表示。ITF-14条码见B.1,UCC/EAN-128条码见 GB/T 15425。
一当储运包装商品同时是零售商品时,应采用 EAN/UPC 条码表示,见 GB 12904;示例见C.1。
5.214 位代码的条码表示
采用 ITF-14条码或 UCC/EAN-128条码表示:
一 ITF-14条码见附录B;
-UCC/EAN-128条码见 GB/T 15425。
示例见C.2。
5.3 属性信息的条码表示
如需标识储运包装商品的属性信息(如所含零售商品的数量、质量、长度等),可在13或14位代码的基础上增加属性信息,见 GB/T 16986。
属性信息用 UCC/EAN-128条码表示,见 GB/T 15425。
示例见C.3。
6 条码符号尺寸与等级要求
6.1 储运包装商品的 EAN/UPC
条码符号
X尺寸范围为0.495mm~0.66mm;
条高见 GB 12904;
符号等级大于或等于1.5/06/670。
6.2 储运包装商品的 ITF-14
条码符号
X尺寸范围为0.495mm~1.016mm;
条高大于或等于32mm;
-当X尺寸小于0.635mm 时,符号等级大于或等于1.5/10/670;当X尺寸大于或等于0.635mm 时,符号等级大于或等于0.5/20/670。
技术要求见附录B。
6.3 储运包装商品的 UCC/EAN-128
条码符号
X尺寸范围为0.495mm~1.016mm;
条高大于或等于32mm;
一符号等级大于或等于1.5/10/670。
7 条码符号放置
储运包装商品上条码符号的放置见 GB/T 1425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储运包装商品14位代码中校验码计算
A.1 代码位置序号
代码位置序号是指包括校验码在内的,由右至左的顺序号(校验码的代码位置序号为1)。
A.2 计算步骤
校验码的计算步骤如下:
a)从代码位置序号2开始,所有偶数位的数字代码求和。
b)将步骤a)的和乘以3。
从代码位置序号3开始,所有奇数位的数字代码求和。
d)将步骤b)与步骤c)的结果相加。
e)用10减去步骤d)所得结果的个位数作为校验码的值(个位数为0,校验码的值为0)。
示例:代码0690123456789C的校验码C计算见表A.1。
表A.1 14位代码的校验码计算方法
| 步 骤 | 举 例 说 明 |
|---|---|
| 1.自右向左顺序编号 | 位置序号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代码 0 6 9 0 1 2 3 4 5 6 7 8 9 C |
| 2.从序号2开始求出偶数上数字 之和① | 9+7+5+3+1+9+0=34 ① |
| 3.①×3=② | 34×3=102 ② |
| 4.从序号3开始求出奇数位上数 字之和③ | 8+6+4+2+0+6=26 ③ |
| 5.②+③=④ | 102+26=128 ④ |
| 6.用10减去结果④所得结果的个 位数作为校验码的值(个位数为0, 校验码的值为0) | 10-8=2 校验码C=2 |
图B.1 。

矩形保护框;
②——左侧空白区;
③起始符;
①——7对数据符;
—终止符;
—一右侧空白区。
图B.1 ITF-14条码符号(保护框完整印刷)

B.2 技术要求
B.2.1 尺寸
B.2.1.1 X 尺寸
X尺寸范围为0.495 mm1.016 mm。
B.2.1.2 宽窄比(N)
N的设计值为2.5,N的测量值范围为2.25≤N≤3。
B.2.1.3 条高
ITF-14条码符号的最小条高是32mm。
B.2.1.4 空白区
条码符号的左右空白区最小宽度是10个X尺寸。
B.2.2 保护框
水平线条应紧接条码符号条的上部和下部,见图B.1。
B.2.2.2 对于不使用制版印刷方法印制的条码符号,保护框的宽度应该至少是窄条宽度的2倍,保护
框的垂直线条可以缺省,见图B.2。
图B.2 ITF-14条码符号(保护框的垂直线条缺省)
B.2.3 供人识别字符
一般情况下,供人识别字符(包括条码校验字符在内)的数据字符应与条码符号一起,按条码符号的比例,清晰印刷。起始符和终止符没有供人识别字符。对供人识别字符的尺寸和字体不做规定。在空白区不被破坏的前提下,供人识别字符可放在条码符号周围的任何地方。
B.2.4 参考译码算法
参考译码算法见 GB/T 16829。
B.3 质量评价
B.3.1 质量评价见 GB/T 18348。
B.3.2 附加等级评定
B.3.2.1 空白区评级
当空白区大于或等于10Z时,判定为4级;小于10Z时,判定为0级。
B.3.2.2 宽窄比评级
当宽窄比N的测量值范围为2.25≤N<3.0时,判定为4级;否则判定为0级。
B.3.3 符号等级要求
对于X尺寸小于0.635mm 的条码符号,符号等级1.5/10/670。
B.3.3 .1
B.3.3.2 对于X尺寸大于或等于0.635mm 的条码符号,符号等级≥0.5/20/67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储运包装商品条码示例
C.113 位数字代码的储运包装商品条码
图C.1 表示13位数字代码的 EAN-13条码示例
图C.2 表示13位数字代码的 ITF-14条码示例
图C.3 表示13位数字代码的 UCC/EAN-128条码示例
C.214 位数字代码的储运包装商品条码
图C.4 包装指示符为2”的 ITF-14条码示例
图C.5 包装指示符为“1”的 UCC/EAN-128条码示例
C.3 含属性信息的储运包装商品条码
图C.6 含批号“123”的 UCC/EAN-128条码示例
图C.7 质量是84.4kg 的变量储运包装商品的 UCC/EAN-128条码示例
注:本标准中的条码符号仅作示例。
原文链接:商品条码 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