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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码 物流单元编码与条码表示

前言

本标准是参照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制定的《GS1通用规范》(8.0版)第2章第2节“物流单元的编码与符号标记”、第3章第4节“物流单元的 GS1应用标识符”、第6章第7节 GS1物流标签设计”,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起草的。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符合《GS1通用规范》(8.0版)的技术要求。

和修订了有关内容,并对部分技术内容作了改动。

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原标准的“EAN/UCC 前言”,相关内容调整到标准正文进行描述;

将原标准第2章“引用标准”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并对引用标准的名称进行了更新;

修改了原标准第3章中“物流单元”的术语及其定义,删去了“链接”、“数据标题”、“承运商”、“客户”、“供应商”、“正文”、“人工转换”的术语及其定义,增加了“标签文本”的术语及其定义;

用“X尺寸”替代原标准的“放大系数”;

将原标准第4章“特征描述”改为“物流单元的编码”,增加了第4.1条“代码结构”、第4.2条“编制规则”。其中:

将原标准附录A“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 SSCC-18”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并移到第4.1.1条“物流单元标识代码的结构”;

将原标准第7章“物流单元标签条码应用标识”内容进行了修改,并调整到第4.1.2条“附加信息代码的结构”;

增加了第5章“条码表示”;

将原标准第5章“标签格式”改为第6章“物流单元标签”,并对原内容进行了修改;

将原标准第6章“技术要求”改为第7章,并对原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增加了第8章“物流单元标签的位置”;

增加了附录A“货物托运单元与装运单元代码的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北京交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燕滨、韩树文、李素彩、杜景荣、文向阳、郭卫华、赵辰、王耀球。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8127—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流单元的编码、条码表示,物流单元标签的技术要求和位置。

本标准适用于开放的贸易环境中物流单元的标识与数据自动采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88—1998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 ISO/IEC 646:1991)

GB/T 2659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 2659—2000,eqv ISO 3166-1:1997)

GB/T 12905 条码术语

GB/T 14257 商品条码符号放置指南

GB/T 15425 EAN·UCC 系统 128条码

GB/T 16986—2009 商品条码 应用标识符(ISO/IEC 15418:1999,NEQ)

GB/T 18348 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90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物流单元 logistics units

在供应链过程中为运输、仓储、配送等建立的包装单元。

3.2 标签文本 text

物流单元标签中用文字表示的信息。

4 物流单元的编码

4.1 代码结构

4.1.1 物流单元标识代码的结构

物流单元标识代码是标识物流单元身份的惟一代码,具有全球惟一性。物流单元标识代码采用 SSCC(serial shipping container code,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表示,由扩展位、厂商识别代码、系列号和校验码四个部分组成,是18位的数字代码,分为四种结构,见表1。其中,扩展位由1位数字组成,取值0~9;厂商识别代码由7~10位数字组成;系列号由9~6位数字组成;校验码为1位数字。

表1 SSCC 结构

结构种类扩展位厂商识别代码系列号校验码
结构一N1N2 N3 N4 N5 N6 N7 N8N9 N10 N11 N12 N13 N14 N15 N16 N17N18
结构二N1N2 N3 N4 N5 N6 N7 N8 N9N10 N11 N12 N13 N14 N15 N16 N17N18
结构三N1N2 N3 N4 N5 N6 N7 N8 N9 N10N11 N12 N13 N14 N15 N16 N17N18
结构四N1N2 N3 N4 N5 N6 N7 N8 N9 N10 N11N12 N13 N14 N15 N16 N17N18

4.1.2 附加信息代码的结构

4.1.2.1 附加信息代码的构成

附加信息代码是标识物流单元相关信息[如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 GTIN(global trade item number,全球贸易项目代码)、贸易与物流量度、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数量等信息]的代码,由应用标识符 AI(application identifier,应用标识符)和编码数据组成。如果使用物流单元附加信息代码,则需与 SSCC 一并处理。常用的附加信息代码见表2,数据格式见 GB/T 16986—2009。

表2 常用的附加信息代码结构

AI编码数据名称编码数据含义格式
02CONTENT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 GTINn2+n14
33nn,34nn,35nn,36nnGROSS WEIGHT,LENGTH 等a物流量度n4+n6
37COUNT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数量n2+n...8
401CONSIGNMENT货物托运代码n3+an...30
402SHIPMENT NO.装运标识代码n3+n17
403ROUTE路径代码n3+an...30
410SHIP TO LOC交货地全球位置码n3+n13
413SHIP FOR LOC货物最终目的地全球位置码的标识符n3+n13
420SHIP TO POST同一邮政区域内交货地的邮政编码n3+an...20
421SHIP TO POST具有 3 位 ISO 国家(地区)代码的交货地邮政编码n3+n3+an...9
a 见表5和表6。

4.1.2.2 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应用标识符 AI(02)

应用标识符“02”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 GTIN,此时应用标识符“02”应与同一物流单元上的应用标识符“37”及其编码数据一起使用。

当 N1 为 0,1,2,…,8 时,物流单元内的贸易项目为定量贸易项目;当 N1=9 时,物流单元内的贸易项目为变量贸易项目。当物流单元内的贸易项目为变量贸易项目时,应有有效的贸易计量标识。

编码数据格式见表3。

表3 AI(02)及其编码数据格式

应用标识符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 GTIN校验码
02N1 N2 N3 N4 N5 N6 N7 N8 N9 N10 N11 N12 N13N14

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 GTIN:表示在物流单元内包含贸易项目的最高级别的标识代码。

校验码:校验码的计算见 GB/T 16986—2009 附录B。

数据格式见 GB/T 16986—2009。

4.1.2.3 物流量度应用标识符 AI(33nn),AI(34nn),AI(35nn),AI(36nn)

应用标识符“33nn,34nn,35nn,36nn”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物流单元的量度和计量单位。物流单元的计量可以采用国际计量单位,也可以采用其他单位计量。通常一个给定物流单元的计量单位只应采用一个量度单位。然而,相同属性的多个计量单位的应用不妨碍数据传输的正确处理。

编码数据格式见表4。

表4 AI(33nn),AI(34nn),AI(35nn),AI(36nn)及其编码数据格式

应用标识符量度值
A1 A2 A3 A4N1 N2 N3 N4 N5 N6

应用标识符 A1~A4 中,A1~A3 表示一个物流单元的计量单位,见表5、表6。

应用标识符 A4 表示小数点的位置,例如,A4 为 0 表示没有小数点,A4 为 1 表示小数点在 N5 和 N6 之间。

量度值:对应的编码数据为物流单元的量度值。

物流量度应与同一单元上的标识代码 SSCC 或变量贸易项目的 GTIN 一起使用。

表5 物流单元的计量单位应用标识符(公制物流计量单位)

AI编码数据含义(格式 n6)单位名称单位符号编码数据名称
330n毛重千克(公斤)kgGROSS WEIGHT
331n长度或第一尺寸mLENGTH
332n宽度、直径或第二尺寸mWIDTH
333n深度、厚度、高度或第三尺寸mHEIGHT
334n面积平方米m2AREA
335n毛体积、毛容积LNET VOLUME
336n毛体积、毛容积立方米m3NET VOLUME

表6 物流单元的计量单位应用标识符(非公制物流计量单位)

AI编码数据含义(格式 n6)单位名称单位符号编码数据名称
340n毛重lbGROSS WEIGHT
341n长度或第一尺寸英寸inLENGTH
342n长度或第一尺寸英尺ftLENGTH
343n长度或第一尺寸ydLENGTH
344n宽度、直径或第二尺寸英寸inWIDTH
345n宽度、直径或第二尺寸英尺ftWIDTH
346n宽度、直径或第二尺寸ydWIDTH
347n深度、厚度、高度或第三尺寸英寸inHEIGHT
348n深度、厚度、高度或第三尺寸英尺ftHEIGHT
349n深度、厚度、高度或第三尺寸ydHEIGHT
353n面积平方英寸in2AREA
354n面积平方英尺ft2AREA
355n面积平方码yd2AREA
362n毛体积、毛容积夸脱qtVOLUME
363n毛体积、毛容积加仑gal(US)VOLUME
367n毛体积、毛容积立方英寸in3VOLUME
368n毛体积、毛容积立方英尺ft3VOLUME
369n毛体积、毛容积立方码yd3VOLUME

4.1.2.4 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数量应用标识符 AI(37)

应用标识符“37”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物流单元内贸易项目的数量,应与 AI(02)一起使用。

编码数据见表7。

表7 AI(37)及其编码数据格式

AI贸易项目的数量
37N1...Nj(j≤8)

贸易项目数量:物流单元中贸易项目的数量。

4.1.2.5 货物托运代码应用标识符 AI(401)

应用标识符“401”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货物托运代码,用来标识一个需整体运输的货物的逻辑组合(内含一个或多个物理实体,见附录A)。货物托运代码由货物运输方的厂商识别代码和实际委托信息组成。

编码数据见表8。

表8 AI(401)及其编码数据格式

AI货物托运代码
厂商识别代码委托信息
401N1...NiXi+1...Xj(j≤30)

厂商识别代码:见 GB 12904。

货物托运代码为字母数字字符,包含 GB/T 1988—1998 表2中的所有字符,见 GB/T 16986—2009 附录D。委托信息的结构由该标识符的使用者确定。

货物托运代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作为单独的信息处理,或与出现在相同单元上的其他标识数据一起处理。

数据名称为 CONSIGNMENT。

注:如果生成一个新的货物托运代码,在此之前的货物托运代码应从物理单元中去掉。

4.1.2.6 装运标识代码应用标识符 AI(402)

应用标识符“402”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装运标识代码,用来标识一个需整体装运的货物的逻辑组合(内含一个或多个物理实体,见附录A)。装运标识代码(提货单)由发货人分配。装运标识代码由发货方的厂商识别代码和发货方参考代码组成。

如果一个装运单元包含多个物流单元,应采用 AI(402)表示一个整体运输的货物的逻辑组合(内含一个或多个物理实体)。它为一票运输货载提供了全球惟一的代码。它可以作为一个交流的参考代码为运输环节中的各方使用,例如 EDI 报文中能够用于一票运输货载的代码和/或发货人的装货清单。

编码数据见表9。

表9 AI(402)及其编码数据格式

应用标识符装运标识代码
厂商识别代码发货方参考代码校验码
402N1 N2 N3 N4 N5 N6 N7N8 N9 N10 N11 N12 N13 N14 N15 N16N17

厂商识别代码为发货方的厂商识别代码,见 GB 12904。

发货方参考代码由发货方分配。

校验码:校验码的计算见 GB/T 16986—2009 附录B。

装运标识代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作为单独的信息处理,或与出现在相同单元上的其他标识数据一起处理。

数据名称为 SHIPMENT NO.。

注:建议按顺序分配代码。

4.1.2.7 路径代码应用标识符 AI(403)

应用标识符“403”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路径代码。路径代码由承运人分配,目的是提供一个已经定义的国际多式联运方案的移动路径。路径代码为字母数字字符,其内容与结构由分配代码的运输商确定。

编码数据见表10。

表10 AI(403)及其编码数据格式

AI路径代码
403X1...Xj(j≤30)

路径代码由承运人分配,提供一个已经定义的国际多式联运方案的移动路径。

路径代码为字母数字字符,包含 GB/T 1988—1998 表2中的所有字符,见 GB/T 16986—2009 附录D。其内容与结构由分配代码的运输商确定。如果运输商希望与其他运输商达成合作协议,则需要一个多方认可的指示符指示路径代码的结构。

路径代码应与相同单元的 SSCC 一起使用。

数据名称为 ROUTE。

4.1.2.8 交货地全球位置码应用标识符 AI(410)

应用标识符“410”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交货地位置码。该单元数据串用于通过位置码 GLN 实现对物流单元的自动分类。交货地位置码由收件人的公司分配,由厂商识别代码、位置参考代码和校验码构成。

编码数据见表11。

表11 AI(410)及其编码数据格式

AI厂商识别代码位置参考代码校验码
410N1 N2 N3 N4 N5 N6 N7N8 N9 N10 N11 N12N13

厂商识别代码:见 GB 12904。

位置参考代码由收件人的公司分配。

校验码:校验码的计算见 GB/T 16986—2009 附录B。

交货地全球位置码可以单独使用,或与相关的标识数据一起使用。

数据名称为 SHIP TO LOC。

4.1.2.9 货物最终目的地全球位置码应用标识符 AI(413)

应用标识符“413”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货物最终目的地全球位置码。用于标识物理位置或法律实体。由厂商识别代码、位置参考代码和校验码构成。

编码数据见表12。

表12 AI(413)及其编码数据格式

AI厂商识别代码位置参考代码校验码
413N1 N2 N3 N4 N5 N6 N7N8 N9 N10 N11 N12N13

厂商识别代码:见 GB 12904。

位置参考代码由最终收受人的公司确定。

校验码见 GB/T 16986—2009 附录B。

货物最终目的地全球位置码可以单独使用,或与相关的标识数据一起使用。

数据名称为 SHIP FOR LOC。

注:货物最终目的地全球位置码是收货方内部使用,承运商不使用。

4.1.2.10 同一邮政区域内交货地的邮政编码应用标识符 AI(420)

应用标识符“420”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交货地地址的邮政编码(国内格式)。该单元数据串是为了在同一邮政区域内使用邮政编码对物流单元进行自动分类。

编码数据见表13。

表13 AI(420)及其编码数据格式

AI邮政编码
420X1...Xj(j≤20)

邮政编码:由邮政部门定义的收件人的邮政编码。

同一邮政区域内交货地的邮政编码通常单独使用。

数据名称为 SHIP TO POST。

4.1.2.11 具有三位 ISO 国家(或地区)代码的交货地邮政编码应用标识符 AI(421)

应用标识符“421”对应的编码数据的含义为交货地地址的邮政编码(国际格式)。该单元数据串用于利用邮政编码对物流单元自动分类。由于邮政编码是以 ISO 国家代码为前缀码,故在国际范围内通用。

编码数据见表14。

表14 AI(421)及其编码数据格式

AIISO 国家(或地区)代码邮政编码
421N1 N2 N3X4...Xj(j≤12)

ISO 国家(或地区)代码 N1 N2 N3 为 GB/T 2659 中的国家和地区名称代码。

邮政编码:由邮政部门定义的收件人的邮政编码。

具有 3 位 ISO 国家(或地区)代码的交货地邮政编码通常单独使用。

数据名称为 SHIP TO POST。

4.2 编制规则

4.2.1 物流单元标识代码的编制规则

4.2.1.1 基本原则

4.2.1.1.1 惟一性原则

每个物流单元都应分配一个独立的 SSCC,并在供应链过程中及整个生命周期内保持惟一不变。

4.2.1.1.2 稳定性原则

一个 SSCC 分配以后,从货物起运日期起的一年内,不应重新分配给新的物流单元。有行业惯例或其他规定的可延长期限。

4.2.1.2 扩展位

SSCC 的扩展位用于增加编码容量,由厂商自行编制。

4.2.1.3 厂商识别代码

厂商识别代码的编制规则见 GB 12904。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

4.2.1.4 系列号

系列号由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厂商自行编制。

4.2.1.5 校验码

校验码根据 SSCC 的前17位数字计算得出,计算方法见 GB/T 16986—2009 附录B的校验码计算方法。

4.2.2 附加信息代码的编制规则

附加信息代码由用户根据实际需求按照4.1.2的规定编制。

5 条码表示

SSCC 与应用标识符 AI(00)一起使用,采用 UCC/EAN-128条码符号表示;附加信息代码与相应的应用标识符 AI 一起使用,采用 UCC/EAN-128条码符号表示。UCC/EAN-128条码符号见 GB/T 15425。应用标识符见 GB/T 16986—2009。

6 物流单元标签

6.1 标签格式

6.1.1 标签构成

供应商区段。每个区段均采用两种基本形式表示一类信息的组合。标签文本内容位于标签区段的上方,条码符号位于标签区段的下方。其中,SSCC 条码符号应位于标签的最下端。标签实例参见附录B。

SSCC 是所有物流单元标签的必备项,其他信息如果需要应配合应用标识符 AI 使用并符合4.1.2的规定。

6.1.2 承运商区段

承运商区段通常包含在装货时就已确定的信息,如到货地邮政编码、托运代码、承运商特定路线和装卸信息。标签实例参见附录B。

6.1.3 客户区段

客户区段通常包含供应商在订货和订单处理时就已确定的信息。主要包括到货地点、购货订单代码、客户特定路线和货物的装卸信息。

6.1.4 供应商区段

供应商区段通常包含包装时供应商已确定的信息。SSCC 是物流单元应有的惟一的标识代码。标签实例参见附录B。

客户和承运商所需要的产品属性信息,如产品变体、生产日期、包装日期和有效期、批号(组号)、系列号等也可以在此区段表示。标签实例参见附录B。

6.2 标签尺寸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105mm×148mm(A6规格)或148mm×210mm(A5规格)两种尺寸。

当只有 SSCC 或者 SSCC 和其他少量数据时,可选择105mm×148 mm。

7 技术要求

7.1 条码符号

物流单元标签上的条码符号应符合下列要求和 GB/T 15425的规定。

7.1.1 尺寸要求

X尺寸最小为0.495mm,最大为1.016mm。在指定范围内选择的X尺寸越大,扫描可靠性越高。

条码符号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32mm。

7.1.2 条码符号在标签上的位置

条码符号的条与空应垂直于物流单元的底面。在任何情况下,SSCC 条码符号都应位于标签的最下端。

供人识读字符可以放在条码符号的上部或下部,包括应用标识符、数据内容、校验位,但不包括特殊符号字符或符号校验字符的表示。应用标识符应通过圆括号与数据内容区分开来。供人识读字符的高度不小于3mm,并且清晰易读,位于条码符号的下端。

7.1.3 检测和质量评价

条码的符号等级不得低于1.5/10/670,条码符号的检测和质量评价见 GB/T 18348。

7.2 标签的文本

7.2.1 文字与标记

标签的文字与标记包括发货人、收货人名字和地址,公司的标志等。标签文本要清晰易读,并且字符高度不小于 3 mm。

7.2.2 人工识读的数据

人工识读的数据由数据名称和数据内容组成,内容与条码表示的单元数据串一致,数据内容字符高度应不小于7mm。

8 物流单元标签的位置

物流单元标签的放置位置见 GB/T 1425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货物托运单元与装运单元代码的编制

A.1 发货人、货运代理人或承运人可能会将多个物流单元一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托运/装运,这样,托运货物/装运货物可能包含一个或多个物理实体,不需要在物理上将其附在一起,而是采用货物托运代码 AI(401)和装运标识代码 AI(402)来标识一个需整体运输的货物逻辑组合。当一个物理实体上标识的货物托运代码 AI(401)或装运标识代码 AI(402)被识读之后,即表明此物理实体应和其他标有相同货物托运代码 AI(401)或装运标识代码 AI(402)的物理实体联系起来综合处理。

A.2 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运输的货物逻辑组合内的任何单个物理实体应分配一个独立的 SSCC,并符合4.1的规定。

A.3 货物托运代码由货运代理人、承运人或事先与货运代理人订立协议的发货人编制。AI(401)及其对应的编码数据格式见 GB/T 16986—2009。其条码符号应放置在承运商区段。

A.4 装运标识代码(提货单)AI(402)由发货人编制。AI(402)及其对应的编码数据格式见 GB/T 16986—2009。其条码符号应放置在承运商区段。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标签实例

B.1 基本物流单元标签(见图B.1)

图B.1 基本物流单元标签:一个 SSCC

图B.1 基本物流单元标签:一个 SSCC

B.2 包含供应商与承运商区段的物流单元标签(见图B.2)

图B.2 包含供应商和承运商区段的物流单元标签

图B.2 包含供应商和承运商区段的物流单元标签

B.3 包含链接数据的供应商区段的标签(见图B.3)

图B.3 包含链接数据的供应商区段的标签

图B.3 包含链接数据的供应商区段的标签

B.4 包含供应商、客户与承运商区段的标签(见图B.4)

图B.4 包含供应商、客户与承运商区段的标签

图B.4 包含供应商、客户与承运商区段的标签


原文链接:商品条码 物流单元编码与条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