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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 对象标识要求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工业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波、孙文龙、吴东亚、池程、李崇、马文静、邓乔、陈录城、刘伦明、张维杰、武世勇、高峰、游世林、林兆骥、郭和生、邵光保、张运军、汪锋、谢秋琪、李婧、韩键、张启亮、黄凯、袁海飞、宋之克。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工业领域智能制造对象标识解析体系结构,规定了智能制造对象标识要求和解析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领域智能制造对象的标识解析体系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弓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对象标识符(OID)的国家编号体系和操作规程

GB/T 26231—2017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

GB/T 35299—2017 对象标识符解析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对象标识符 object identifier

客体标识符用于无歧义地标识对象的全局唯一值。

注:改写 GB/T 16262.12006,定义3.6.47。

3.2 运营机构 operational agency

建设 ORS,并维护.156.2.1.oid-res.org、.156.16.2.oid-res.org 域内 DNS 域文件的机构。

注:改写 GB/T 35299—2017,定义3.4。

3.3 实体对象 entity object

有实体形态的对象。

3.4 虚拟对象 virtual object

不具有实体形态的对象。

3.5 对象编码 object code

对对象进行唯一标识,对象既可以是实体对象,也可以是虚拟对象。

3.6 对象元数据 object meta data

用于描述对象数据属性的信息。

3.7 注册解析系统 registerresolutionsystem

通过解析对象编码能够得到对象信息的系统。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DNS:域名系统(Domain Name System)

OID:对象标识符(Object Identifier)

ORS:OID 注册解析系统(OID Resolution System)

5 对象标识体系结构

对象标识体系结构见图1。

图1 智能制造对象标识体系结构

图1 智能制造对象标识体系结构

对象标识解析体系结构包含对象编码、对象元数据和注册解析系统三部分组成。对象编码是针对对象的唯一标识,通过与对象规范的元数据进行关联,依托注册解析系统,得到对象编码所关联的规范的信息。

6 对象标识要求

6.1 对象编码规则

智能制造领域对象编码规则应符合 GB/T 26231—2017 的有关规定,采用 OID 标识体系,具有分层结构。智能制造对象编码规则如图2所示。

1.2.156.3001 .XX.XX.XX...XX

具体编码下一级节点编码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

图2 智能制造对象编码规则

图2 智能制造对象编码规则

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是由智能制造对象标识顶级运营机构向国家 OID 注册中心注册,由国家 OID 注册中心统一分配,其数字值为1.2.156.3001,其业务范围是为智能制造领域的各类对象进行规范的标识解析,统一管理。智能制造标识顶级运营机构信息参见附录A。

具体编码规则由各级节点运营机构自行制定,编码规则需向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备案。

表1 下一级节点的分配方案

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下一级节点分配对象
1~100基础共性技术
101~10000行业标识管理机构
1.2.156.3001 10001~11000现有标识体系
11001~100000第三方机构
100001~企业

其中:

a) 基础共性技术:包括元数据等涉及智能制造领域核心技术的重要支撑技术。

b) 行业管理机构:由行业管理协会及行业的重点企业承担,负责行业标识的规划、管理和注册解析。依据 GB/T 4754—2017 小类分配。

c) 现有标识体系:包括智能制造企业已经应用的标识体系及其他公共标识体系。

d) 第三方机构:是指为企业提供基于标识的智能化服务的机构。

e) 企业:需要为组织各类对象产品提供标识解析的企业。

具体编码分配方案是在智能制造 OID 下一级节点后依据实际需求提出的标识编码方案,层级不限制。

6.2 基础共性技术节点编码规则

智能制造领域基础共性技术节点编码包含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基础共性技术节点编码和

图3 智能制造领域基础共性技术节点编码规则

图3 智能制造领域基础共性技术节点编码规则

基础共性技术节点编码由智能制造领域标识顶级运营机构负责分配,其业务范围是为智能制造领域的各类基础共性基础进行标识解析。

具体编码规则由智能制造领域顶级标识运营机构制定,分配方案如表2所示。

表2 智能制造领域基础共性技术节点的分配方案

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基础共性节点(1~100)分配对象
元数据
1.2.156.3001
2~100预留

示例:

以智能制造领域基础共性技术中元数据节点为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智能制造领域基础技术中元数据节点的示例构成项分配数字值分配说明

1.2.156.3001 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

由国家 OID 注册中心批准的“智能制造”领域节点智能制造领域基础共性技术-元数据节点基础共性技术节点编码具体编码01002元数据“产品名称”因此,智能制造领域基础共性技术中元数据“产品名称”节点编码为:

1.2.156.3001.1.01002。

6.3 行业标识管理节点编码规则

智能制造领域行业标识管理机构节点编码包括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行业标识管理机构节

图4 智能制造领域行业标识管理机构节点编码规则

图4 智能制造领域行业标识管理机构节点编码规则

行业标识管理机构节点可由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行业研究机构和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向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申请注册,其业务范围是为智能制造领域各行业的对象提供标识解析服务。

行业标识管理机构节点分配方案由智能制造领域顶级标识运营机构制定,分配方案如表3所示。

具体编码规则,由各行业标识管理节点运营机构自行制定,编码规则需向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备案。

表3 智能制造领域行业标识管理节点的分配方案

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行业标识节点(101~10000)分配对象
1.2.156.3001 工业领域各行业依据 GB/T 4754—2017 小类划分
示例:
某企业注册申请泵阀行业标识管理机构节点,分配示例如下表所示。
表×泵阀行业分配 OID 的示例
构成项分配说明分配数字值
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由国家 OID 注册中心批准的“智能制造”领域节点
1.2.156.3001 3443
行业标识管理机构节点编码依据 GB/T 4754—2017,泵阀行业码为3443
具体编码由泵阀行业运营机构分配给“某制造企业”

因此,泵阀行业标识管理机构分配给该制造企业的 OID:

1.2.156.3001.3443.1。

6.4 现有标识体系节点编码规则

智能制造领域现有标识体系节点编码规则包括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现有标识体系节点编码、具体编码,编码规则如图5所示。

图5 智能制造领域现有标识体系节点编码规则

图5 智能制造领域现有标识体系节点编码规则

现有标识体系节点由现有标识体系运营机构向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申请注册。其业务范围是针对现有标识体系中的对象,提供基于 OID 的标识解析服务。

现有标识体系节点分配方案由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制定,分配方案如表4所示。

具体编码规则,由现有标识体系节点运营机构自行制定,编码规则需向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备案。

表4 智能制造领域现有标识体系节点的分配方案

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现有标识体系节点分配对象
(10001~11000)
10001Handle
1.2.156.3001 Ecode10002
100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示例: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例,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节点下进行 OID 分配,分配示例如下表所示。
构成项分配说明分配数字值
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由国家 OID 注册中心批准的“智能制造”领域节点
1.2.156.3001 由智能制造统一社会信用节点分配“10001”
现有标识体系节点编码100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假定某单位的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400002195R”12100000400002195R

因此,在智能制造领域社会统一信用节点下,该机构分配的0ID 为:

1.2.156.3001.10003.12100000400002195R。

6.5 第三方机构节点编码规则

智能制造领域第三方机构节点编码规则包括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第三方机构节点编码、

图6 智能制造领域第三方机构节点编码规则

图6 智能制造领域第三方机构节点编码规则

第三方机构节点编码可由为企业服务的机构(包含企业或研究机构等)向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注册申请,其业务范围是智能制造领域中,向其他企业提供标识解析服务。

第三方机构节点编码分配方案由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制定,分配方案如表5所示。

具体编码规则,由第三方机构节点的运营机构自行制定,编码规则需向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备案。

表5 智能制造领域第三方机构节点的分配方案

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第三方机构节点(11001~100000)分配对象
1.2.156.3001 各第三方机构11001~100000(顺序发放)
示例:
某企业申请注册智能制造领域第三方机构节点,对本节点下进行 OID 分配,分配示例如下表所示。
表×某研究机构注册的第三方机构节点分配 OID 的示例
构成项分配说明分配数字值
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
1.2.156.3001 由智能制造节点为其他机构分配“11011”作为某三方机构节点
第三方机构节点编码11011
具体编码第三方机构节点为其节点下服务的某企业分配“1”

因此,某第三方机构节点为其服务的企业产品分配的 OID 为:

1.2.156.3001.11011.1。

6.6 企业节点编码规则

智能制造领域企业节点编码规则包括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企业节点编码、具体编码,编码

图7 智能制造领域企业节点编码规则

图7 智能制造领域企业节点编码规则

企业节点编码可由企业直接向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注册申请,其业务范围是智能制造领域中,企业向其内部的产品提供标识解析服务。

企业节点编码分配由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制定。已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宜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节点编码。

具体编码规则,由企业自行制定,编码规则需向智能制造标识运营机构备案。

示例:

某企业申请注册智能制造领域企业节点,对本节点下进行 OID 分配,分配示例如下表所示。

表×某企业注册的企业节点分配 OID 的示例分配说明构成项分配数字值智能制造领域 OID 节点编码

1.2.156.3001 企业节点编码

假定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3016770124928913203016770124928具体编码企业节点为该类产品原有标识“201600000001”201600000001因此,该公司为其产品分配的 OID 应为:

1.2.156.3001.913203016770124928.201600000001。

7 智能制造对象标识解析要求

智能制造对象标识解析要求应符合 GB/T 35299—2017的规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智能制造标识顶级运营机构联系信息

2017年,智能制造 OID 注册中心设立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负责智能制造领域标识的注册、解析、管理以及国际备案工作,运营机构的信息如表A.1所示。

表A.1 智能制造 OID 注册中心的信息列表

列项联系信息
机构名称智能制造 OID 注册中心
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010-64102866
传真010-64102861
邮箱oid@cesi.cn
网站im.oid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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