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征求《消费品使用说明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化妆品（含牙膏）质量安全监管，经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和《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见附件3）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6年3月30日—5月2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hzpbwh@nifdc.org.cn，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意见反馈”或“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意见反馈”。

附件：

-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https://cs.cnpharm.com/upload/resources/file/2026/03/30/186876.docx)
-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https://cs.cnpharm.com/upload/resources/file/2026/03/30/186877.doc)
- [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https://cs.cnpharm.com/upload/resources/file/2026/03/30/186878.doc)
- [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https://cs.cnpharm.com/upload/resources/file/2026/03/30/186879.doc)
- [意见反馈表](https://cs.cnpharm.com/upload/resources/file/2026/03/30/186880.doc)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6年3月30日

原文链接：[公开征求《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https://www.nmpa.gov.cn/xxgk/zhqyj/zhqyjhzhp/2026033017054118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