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预包装冷藏、冷冻膳食

DBS 44/007—2017

2017-09-12 发布  2018-01-01 实施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冷藏、冷冻膳食。

2 术语和定义

2.1 预包装冷藏膳食

经熟制后在2小时内将中心温度降至10℃及以下,在6小时内完成冷却及分装,包装后在0℃~10℃范围内贮存、运输和销售的预包装膳食(如米饭、面食、米粉、粥和菜肴等),食用前需复热至中心温度70℃及以上。

2.2 预包装冷冻膳食

经熟制后在2小时内将中心温度降至10℃及以下,在6小时内完成冷却及分装,包装后在-18℃及以下贮存,在-12℃及以下运输和销售的预包装膳食(如米饭、面食、米粉、粥和菜肴等),食用前需复热至中心温度70℃及以上。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将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形态,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
组织形态 具有品种应有的组织形态。
气味和滋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杂质 外表和内部均无肉眼可见杂质。

3.3 理化要求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 检验方法 备注
ncmM
菌落总数5010⁵ CFU/gGB 4789.2
大肠菌群5210 CFU/g100 CFU/g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500GB 4789.36仅适用于菜肴中含有牛肉制品的膳食
沙门氏菌500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500GB 4789.30仅适用于菜肴中含有肉制品的膳食
副溶血性弧菌51100 MPN/g1000 MPN/gGB 4789.7仅适用于菜肴中含有水产制品的膳食
a 适用于热加工完毕至食用前处于冷却、分装、贮存、运输、销售、再次加热后等环节状态下的膳食。

3.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及《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生产加工过程

应符合 DBS 44/008-2017 的要求。

5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销售和保质期

5.1 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要求,并标示保存条件和膳食食用前需复热至中心温度70℃及以上。

5.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耐高温、冷冻并连同所装盛食品一起加热后,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3 贮存

冷藏膳食贮存温度应控制在0℃~10℃范围内;冷冻膳食贮存温度应控制在-18℃及以下。

5.4 运输

冷藏膳食运输过程温度应控制在0℃~10℃范围内;冷冻膳食运输过程最高温度不得高于-12℃。

5.5 销售

冷藏膳食应在0℃~10℃范围内冷柜陈列;冷冻膳食应在-12℃及以下冷柜陈列。

5.6 保质期

产品应按 GB 7718 的规定明确标示保质期,产品的保质期由生产企业自定。

原文链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预包装冷藏、冷冻膳食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