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唯一标识实施指南
附件4
为推广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以下简称:唯一标识)在医疗机构的应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唯一标识工作相关通知、通告、公告及相关标准等文件,基于目前对唯一标识认知和已开展唯一标识应用相关单位的经验,制定本指南文件。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可作为医疗机构应用唯一标识进行医疗器械管理、临床应用的指导,协助医疗机构建设/完善基于唯一标识的信息化管理,为医疗机构实施应用唯一标识提供参考,不具备强制性。
二、实施流程
(一)实施目标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加强本单位信息化系统建设,做好探索唯一标识与医疗器械管理、临床应用等系统的衔接应用。通过唯一标识,协助实现医疗器械使用全生命周期的智慧管理,包括产品准入、信息维护、采购管理、物流配送、验收入库、使用管理、质量追踪等全过程。
(二)组织保障
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建议成立由医学装备管理、医务、护理、财务、采购、医保、信息、后勤保障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
(三)实施路径
通常分三个阶段实施,即前期设计、中期试点、后期推广应用。工作小组根据唯一标识推进工作要求进行顶层应用设计、支持相关应用功能的开发、对相关流程中涉及的唯一标识数据进行确认。
前期设计阶段:在充分理解唯一标识工作要求基础上,明确以唯一标识为基础的应用设计需求,协助解决医疗器械采购、领用、计费、医保结算、安全追溯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中期试点阶段:在顶层应用设计基础上,可选取植介入、骨科等高风险产品作为试点品种,逐步打通并推进以唯一标识为基础信息的医疗器械采购入院验收、存储、临床取用、临床使用计费、病史追溯和上游供应商结算确认等全流程应用,并不断加以完善。
后期推广应用:在前期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基于唯一标识管理的操作流程及管理制度,完善相应业务系统,并逐步全面推广使用。
(四)信息系统建设
逐步完善院内医疗器械信息管理系统。建议以唯一标识为基础数据建立产品信息字典主数据库,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对接,探索通过主数据库关联唯一标识、注册证编号、医保编码、院内收费编码等院内业务系统所使用的代码。
(五)硬件设备配备
配合院内医疗器械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可配备移动终端、唯一标识扫描设备等相关硬件设施。智能化设备的使用可协助实现院内产品追踪,减少产品失效、漏计费损失,提升院内医疗器械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拓展应用
在医疗机构唯一标识应用体系建设完成基础上,可以拓展基于唯一标识的智能化出入库应用场景,提高院内医疗器械整体管理效率。
智能化出入库是指采用智能仓储技术、设备等方式,完成院内医疗器械中心库房、临床科室库房的自动出入库和自动库存盘点。智能化出入库可使用机器机动设备完成出入库过程中的上架、拣货、配送等操作,降低人为管理差错,做到先进先出,产品过效期及包装破损识别,进一步提升院内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效率。
三、附则
医疗机构唯一标识实施示意图
